山东烟台多部门联合执法严查代步车非法上路
2014年06月11日 14:0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从10日开始,市交警部门与交通、工商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联合行动,集中清理整治代步车非法上路、非法运营、非法占路等问题。
对驾驶代步车上路行驶的,按照机动车无牌上路先予查扣,要求当事人出具车辆相关手续,经有关部门鉴定后根据情况分类处理。凡是以代步车名义,没有悬挂车辆号牌的,依法扣留机动车,并依法进行处罚;凡是无《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且属于组装、拼装、报废代步车的,以驾驶拼装、报废车依法扣留驾驶证,收缴车辆,并依法进行处罚;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合格证》,但上道路行驶的,告知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的严重危害,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否则将依法处罚。
我国对电动车的时速、重量等都有相关标准,而代步车作为电动车的一种,显然已经超过了规定范畴。只有在《国家机动车产品公告》登记范围之内的机动车,车管所才给予车牌。老年代步车不在范围之内,所以无法上牌。这就意味着这种车不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只能与行人、自行车混行,同时无法购买相关的车辆保险。老年代步车时速可达40公里左右,以这种速度在道路上行驶,如果发生意外,足以致车上乘客和车外行人受到不小的伤害。没有车辆保险也就意味着相关的车辆、人员等伤害损失没有保障。因此,大家不要去购买、使用这种车。(记者 钟建军)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