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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俩月审批“单独两孩”942例

2014年06月12日 10:14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留学夫妻赴法生二胎

  “老二”可回沈落户

  沈阳市一对年轻夫妻携幼子赴法国留学。这对夫妻均是独生子女,赴法一年后,他们在当地生了二胎。最近,夫妻俩打算回国发展,决定把老二的户口落在沈阳。“听说‘单独二胎’政策已在辽宁实施,不知我们家的情况怎么算?”6月11日,夫妻俩表示疑问。当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就此采访了沈阳市计生部门。

  赴法国生下二胎

  “我们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夫妻俩告诉记者,2012年2月生育了第一个孩子。不久,夫妻双双赶赴法国留学。赴法一年多后,妻子王女士又怀孕了。他们立即对法国当地生育政策进行了咨询。他们得到的反馈是,在法国出生的、父母是外国人的孩子,必须符合两项条件,即到达成年时居住在法国,并从11岁起至少在法国连续居住满5年,才可自动获得法国籍。

  夫妻俩并不打算在法国永久性居留,因此他们不可能把孩子永久留在法国,这就意味着即将出生的“老二”不可能获法国国籍,孩子必须回国办户口。

  纠结之际,一个好消息传来:中国“单独二胎”的新政策即将实施。今年2月,王女士如愿以偿生下了老二。

  回国落户罚款吗?

  “老二出生在法国,由于我和老公一直工作在国外,不清楚生二胎需提前申请指标。”她说,近期夫妻俩准备回国发展,但孩子的户口问题困扰着他们。“对于我们这种情况,是否一定要交1万多元的罚款?”王女士问。

  当日,记者从沈阳市人口计生部门政策法规处了解到,经查,这对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2012年2月生育第一个子女,2014年2月在法国生育第二个子女,王女士为留学生身份。依据《国家计生委关于印发出国留学人员生育问题的通知》(国计生发[2002]34号)规定:夫妻双方在国外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留学人员,不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外生育或者怀孕后回中国内地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回中国内地后不予处罚。王女士可以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申请,协助第二个子女落户。(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唐葵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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