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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警方定性小伙袭警事件:酒后滋事 非暴恐案件

2014年06月12日 10:2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警方透露,6月11日凌晨沈阳北站发生的这起袭警案件,与暴恐无关,犯罪嫌疑人也不是邪教人员。此案最终被定性为“一起酒后滋事持刀砍伤民警案件”。

  青年男子拎刀进站

  案发时现场照片显示,案发地点位于沈阳北站北广场进站大厅,距离玻璃门只有二三米。该地点距离进站安检门还有一定距离,也有二三米远。

  知情者透露,这名青年男子手持一把砍刀走进了进站大厅里,东张西望好像寻找什么人。男子的异常表现引起了过往乘客们的注意,乘客们将此情况汇报给了车站安检人员。随即,安检人员通报给了沈阳铁路公安处北站派出所执勤民警。执勤民警闻讯赶来处置审查,并喝令对方放下手中的刀。

  疑犯抡刀砍倒民警

  万万没想到,这名男子不但没放下手中的刀,反而挥刀砍向了民警。这名男子挥刀连砍数刀,民警头破血流倒在地上。据知情者透露,男子共砍了四刀,刀刀都砍在了头上。现场照片显示,鲜血流了一地。

  血案发生后,沈阳铁路公安处北站派出所和沈阳市公安局驻站安检民警、安检员迅速行动,手持警用齐眉棍等工具制止了行凶,营救被砍伤倒地的民警。

  在众人合力之下,行凶男子手中的刀被打落在地上。照片显示,行凶刀具类似开山刀形状,刀把有10余厘米,刀身20多厘米长,刀刃上沾染鲜血。

  案件定性酒后滋事

  行凶男子被众人制服摁倒在地上。民警将行凶男子的双臂扭到背后,掏出手铐将其双手铐住。一名参战民警透露,这名男子被制服后,浑身散发着浓重的酒气。

  受伤的民警被紧急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治疗,行凶男子被带到公安机关进行审查。与此同时,警方将和行凶男子同行的两名男子一并带回进行审查。经审查明,行凶男子姓吴,今年24岁。另两名男子和吴某年龄相仿,都是本溪桓仁人,没有稳定的工作。

  知情者透露,此案与暴恐无关,纯属突发事件。另外,吴某等三人不是邪教人员,更不是暴恐分子。沈阳市公安局公布案情时将此案定性为“酒后滋事持刀砍伤民警案件”。

  酒喝多闹事才行凶

  知情者透露,三天前,行凶的吴某和另两名男子一同乘坐大客车从桓仁来沈阳游玩。6月10日晚,吴某和同行的两名男子一起喝酒,三人一共喝了20多瓶啤酒。

  喝酒过程中,吴某让一同伴喝酒,对方说什么也不肯喝,双方因为谁多喝了谁少喝了而发生了口角。后来,吴某发现同伴不见了,以为对方准备乘坐火车返回桓仁,遂追赶到沈阳北站北广场进站大厅。

  吴某接受警方调查时称,手中的砍刀是他在市场上购买的,主要是防身之用。至于为何抡刀砍民警,吴某声称不是有意的,完全是因为自己喝多了,喝失忆了。

  行凶男子现已被刑事拘留

  知情者透露,案发后,引起了公安部、省公安厅、沈阳市公安局和沈阳铁路公安局的关注,各级领导相继过问此案。警方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全面对吴某等三人展开调查取证。

  经初步调查,砍伤民警系吴某单独作案,与同行的另外两人无关。目前,这两名青年仍在公安机关接受民警有关治安方面的调查。吴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已被警方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辽宁联胜律师事务所律师章学峰表示,根据相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沈阳晚报、沈阳网主任记者 王立军)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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