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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方案公布 上限17379元

2014年06月12日 15:4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2014年度北京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限调至17379元,比去年提高了1710元;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低限调至2317元,比去年的2089元提高了228元。

  昨日,北京市社保中心公布了2014年本市五险社保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自今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6月6日,市人力社保局和市统计局联合公布了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社平工资为5793元。随后,相关部门据此对201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缴费金额作出相应调整,并于昨日公布。

  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5793元,比原先的5223元上调了570元。

  目前,在京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应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不过,部分参保群体,会以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比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无法确定上一年月均工资的参保职工医保缴费基数等。

  部分收入较高的群体的缴费基数也将随社平工资的上涨而提高。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17379元,比去年的15669元提高了1710元。这意味着,若一个人月收入2万元,他去年的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为15669元,今年上调至17379元。

  每年随社平工资的提高,各项社保缴费基数的下限也随之提高。

  据市社保中心表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调整后,这两个险种的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不能低于2317元,比去年的2089元提高了228元。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调整后,这三个险种的缴费工资基数最低为3476元,比去年的3134元提高了342元。(记者 白冰)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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