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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太起夜被狗咬 狗主人赔偿精神损失费2000元

2014年06月13日 10:59 来源:东北网 参与互动(0)

  前不久,61岁的张秀琴夜晚被狗咬伤,老人被吓得不轻,听见狗叫就心慌。对簿公堂后,除了正常的医疗费用,张秀琴还获得2000元精神损失费。办案法官指出,张秀琴被狗侵袭,身心两方面受到伤害,按照相关法规,她理应获得相应赔偿。

  年近六旬的张秀琴家住一处都是平房的大院儿。一天晚上,张秀琴外出上厕所,途中被一条狼狗咬伤。这条狼狗是家附近一个小仓库的主人孙军养的。事后,两人对簿公堂。张秀琴表示,自己被狗咬伤后,精神上受到很大伤害,只要一听见狗叫,心就发慌,所以索要10000元精神损失费。而孙军表示,自家的狗咬伤人,自己对此负有责任,对于医疗费用理应赔偿,没啥说的。但说到精神伤害,既看不见,又摸不着,索要精神损失费就是讹人,对此他不认可。

  平房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法官认为,按照相关法规,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最后判决孙军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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