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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鼓励“今日头条”的“拿来主义

2014年06月13日 15:42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今日头条”宣布完成1亿美元融资后,这个资讯推荐引擎类的手机应用客户端,即遭遇纸媒的侵权质疑。对此,“今日头条”所属公司回应,该公司只和网媒合作,并不存在侵权问题。(6月12日《光明日报》)

  媒体的竞争,归根到底还是内容的竞争。“今日头条”看似做的是新闻内容,而且相对于主流媒体有很强的竞争力。可这种竞争力,是建立在牺牲主流媒体利益基础上的。

  出现在“今日头条”上的内容,有多少是它自采自编的?这真是“技术公司打败了媒体,传播渠道打败了内容。”长此以往,新闻界必然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恶性循环。正如一位业内人士评论所说:“信息爆炸的时代,创造信息价值的成本日益高昂。如果新媒体持续免费获得传统媒体生产的公共信息和专业信息,无异于在扼杀传统媒体的生存性和创新性。”

  “今日头条”以做“搬运工”为荣,源于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对于新媒体涉及政治、经济、社会、民生等更新及时的单纯事实消息转载,一般不加以限制。但随着时代的发展,特别是面对传统媒体利益普遍受损的事实,这一规定有没有必要进行修改?相关部门应趁着当前著作权法修改的良机,明确相关法律条文,保护新闻媒体的原创作品不受侵害。

  因为,没有对原创新闻的版权保护,新闻就会沦为互相抄袭的恶性循环,这是对优秀新闻媒体的戕害,也是对记者编辑积极性的沉重打击。面对侵权,传统媒体必须站出来。(毛建国)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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