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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布“红黑名单”须有周密制度设计

2014年06月13日 15:56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发布“红黑名单”须有周密制度设计

  来自今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消息称,下半年,全国将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制度,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中央文明办表示,将以征信系统建设为依托,定期向社会发布食品诚信企业“红名单”和失信企业“黑名单”。

  当下,食品安全问题频出,每每刺激公众的神经。建立正反面的“红黑名单”,定期发布地区、企业及食品产品的良莠名录,可说意义非凡。若能落实到位,必会在市场上产生积极的反应,进而起到惩恶扬善的社会效应,有助于净化食品生产经营环境,为民众提供安全放心的食物。不过,也有一些制约性因素,值得探讨。

  一则,“红黑名单”究竟如何产生?何种情况下才会被列入名单?其中又有哪些预设的程序以保证名单的公平公正?以“黑名单”为例,“黑”的程度需要有严格的界定,有没有发生过食品安全事故?如何区分某个产品某个批次的偶发性问题与常态性问题?属于企业经营问题还是产品质量问题……

  二则,确定“入围”名单究竟谁说了算?仅仅是依据相关部门的意见吗?作为食品安全的主要承担者,消费者的声音是不是也应有一个通畅的表达渠道?若是对于名单有不同意见,是不是也该有相应的申诉机制以确保公正?榜单如何才能避免被企业及地方政府绑架?如何才能避免成为利益输送的渠道?

  凡此种种,均有必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有周密的制度设计。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公开透明,只有公开透明,方能冲破各种隐性显性的阻力,消除民众对于榜单公平公正的质疑。

  此外,榜单的确定要特别慎重,特别是红名单。建议吸取此前一些部门、机构滥发“信得过单位”“诚信企业”之类标牌的教训,“红”在何处,要有明确的细则,严密的程序,公开的信息。

  总之,“红名单”“黑名单”,尽管二者相得益彰,但真正起作用的仍是“黑名单' 。只有依法给予不法企业以严厉的打击,将其逐出市场,方能保护守法企业,呵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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