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口和计生委:符合政策可怀孕后领再生育证
2014年06月16日 09:06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孔先生:我是家中独子,妻子还有一个姐姐,我们符合“单独二孩”生育条件。因为妻子年龄比较大了,不确定是否还能顺利怀上二孩,所以我们想在确保已怀孕的情况下再填报申请,请问这样做是否可以?如果二孩出生了,还没有办好再生育证是否会面临处罚?
市人口和计生委:你需要先确定你们夫妻双方是否符合“单独二孩”的政策规定,若符合“单独二孩”的再生育条件,可怀孕3个月左右再去申请办理再生育证,不会受到处罚。若符合条件,但未在小孩出生前领取再生育证,则会按照符合条件未取得生育证处罚。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市人口和计生委咨询电话88666175。(彭放)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