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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公积金条例修改”不能关起门来“博弈”

2014年06月19日 10:4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公积金制度已经走过了10多年路程。最近几年,因其缴存覆盖面、提取门槛等问题,要求修改完善的呼声越来越高。专家透露,目前住建部正研究公积金改革,“相关条例修改缓慢源于利益博弈”。(6月18日《新京报》)

  《条例》修改进行“利益博弈”,可以理解。比如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不足20%。一些民营经济占比较高的省份担心通过立法强制公积金缴存扩面后,可能会加大企业特别是民营私营中小型企业的劳动保障负担。这种担忧也不是全无道理。然而,关起门来的“利益博弈”,往往是处于狭隘的境界。而《条例》最终要走向民众,因此,无论如何不能离开民众进行“利益博弈”。

  《条例》修改该如何进行“利益博弈”?首先,要将“利益博弈”公开化,即各方均提出自己的观点,提出自己的利益立场。本来,维护自身的利益,本没有什么错,而维护自身的利益就该光明正大;其次,应该给出一个“较量”的平台,让大家各自据理力争;再次,“利益博弈”不能离开老百姓。最需要的就是让老百姓取得最终决定权。现在各地对公积金的提取也作出了“地方性努力”,应该说,这是一大进步,然而全国各地各自为政,同样是公积金,差距却很大,这显然是最大的不公。在公积金方面,应该全国一盘棋,不能各唱各的调,那样最终受损的仍然是老百姓。 (王军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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