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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整治野泳也要从市民需求出发

2014年06月19日 13:3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据齐鲁晚报17日新闻,为禁止市民在护城河游泳、洗刷衣物等不文明现象,济南市园林局发布《关于整治护城河及其周边区域管理秩序的通告》,对护城河及其周边区域管理秩序进行整治,行动至今年底结束。

  看到这则新闻,笔者深有感触,去年夏天笔者乘坐护城河游船的时候,中途便看到有人在河里游泳,顿觉不适,一是觉得这样不安全,二是半裸身子在河中游泳,和秀润怡人的环境很不协调,外地人乘船赏景会不自在,对济南的印象大打折扣。在护城河里游泳的问题近来越发严重,发展到扎堆结伴游泳、河中打肥皂洗澡,甚至给宠物狗洗澡,这不仅是大煞风景,更多的是当事人没有保泉意识和公德心的体现。

  每年夏天护城河游泳等现象屡禁不止,2012年、2013年两年里,护城河发生溺水事件22起,21人溺亡,这不是干瘪的数字,而是生命的教训,也从侧面照出整治护城河游泳现象的紧迫性。罚款执行难、全面禁游难,这是不争的事实,晚上下河游泳者也不在少数,而一阵风式的整顿只能是“挠痒痒”,事后会游泳依旧。

  一面是部分市民夏季觅凉游泳的休闲需求,另一面是维护安全及天下第一泉五A景区环境和城市形象的需求。二者的矛盾如何解决?需要有关部门多想些办法。改掉游泳积习非一日而成,整治护城河游泳也不可能立竿见影。相关部门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以教育劝阻为主、重拳惩罚为辅,广泛征求民意,及时总结经验,加大保泉工作的力度,建议成立护城河义工团、监督团等,以劝阻那些下河游泳者,维护护城河的秩序。而且还应通过各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或制作漫画册发放给中小学生和社区居民,或利用文化墙等平台,以提高市民的保泉意识。

  市民的觅凉需求也不可忽视。目前,省城仅有一处泉水浴场,这明显不能满足需求。当然,多建设几处泉水浴场短时间内难以实现,可充分整合资源,无论是高校的游泳馆,还是泉城公园水上世界、市全民健身中心游泳馆等,政府可给予这些场所一定的补贴,以低价位面向市民适当开放,让市民有更多惬意的游泳之地可去。(钟倩)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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