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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短命工程”应启动责任倒追制

2014年06月20日 08:53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云南省河口县有一个名为“中国—东盟河口国际旅游文化景观长廊”(以下简称“文化长廊”)的项目,这个2011年2月完工的项目被当地誉为“边境明珠”,总投资额为2.7亿元。但在3年之后的2014年5月23日,该项目却开始动工拆迁,拆迁补偿费用保守估计要3亿元左右,高于它的建设费用。(6月19日《东方早报》)

  在拆迁理由中,一度被当地媒体誉为“边境明珠”的“文化长廊”,集“商业、文化、旅游观光于一体的建筑景观带”,却变成了这样的描述:沿河商铺严重影响了景观,铺设过密对环境卫生的影响及绿化布局的散乱等问题,成为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好与坏、美与丑的戏剧性颠倒轮回令人哭笑不得。

  在这一建一拆过程中,有两个细节令人关注:其一,河口县政府此次拆迁的目的则是要“将河口建成国际化滨江城市”。无论是建还是拆,都有“国际”二字,可谓“气魄宏大”;其二,当初“文化长廊”立项之初,反对者众,但相关决策者力排众议,“排难而上”。

  河口县“文化长廊”的建设与拆迁,是官员拍脑袋决策的标本:一是某些官员好大喜功,凡事都爱冠“国际”大名;二是某些官员自顾自地拍脑袋决策,听不进去任何反对意见,更重要的是,这种主要领导拍脑袋决策的做法具有极强的行政主导力量,一声令下,所向披靡。“短命工程”最根本的症结在于:对权力缺乏有效的制约,在规划决策上“一言堂”现象突出。因此,应启动责任倒追制度,把权力关进笼子,才是杜绝“短命工程”的治本之策。 (李先梓)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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