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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阅读的“免费午餐”还能一直吃下去吗?

2014年06月20日 13:46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日前,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了第十一次全国国民阅读调查报告。数据显示,2013年在接触过数字化阅读的国民中,仅38.7%的人表示能够接受付费下载,比2012年的40.1%下降了1.4个百分点。数字化阅读接触者总体能够接受一本电子书的平均价格为1.28元,比2012年的3.27元有大幅度下降。

  我国国民的数字阅读接触率持续攀升,从2008年的24.5%上涨到2013年的50.1%。在数字阅读逐渐普及的当下,人们对数字阅读的付费意愿却在下降。国民阅读调查报告也显示,在手机阅读群体中,有58.2%的人只看免费的手机读物。有26.9%的人选择数字阅读,就是因为其“收费少甚至不付费”。

  如果有“免费午餐”,为什么还要选择收费的呢?人们的付费意愿之所以降低,是由于网络资源长期免费的环境造成的,大量阅读内容在网上都是免费的,久而久之,读者想当然享受免费的惯性思维就形成了。与之对照,人们普遍可以接受纸书的定价,是因为在人们的观念里,纸书要比电子书耗费印刷、纸张等人力物力更多的成本。同时,随着微信等新型阅读传播方式的兴起,也加剧了人们付费阅读意愿的下降。如今很多微信公共账号蓬勃发展,通过朋友圈等社交媒体,进行免费的分享传播。

  “免费午餐”会一直免费下去吗?无论从行业发展,还是从法律健全角度,长期来看,答案都是否定的。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2012-2013中国数字出版产业年度报告》显示,2012年中国数字出版产业产值达1935亿元,比2011年增长了40%。但其中电子书和数字报刊只有57.73亿元,比例不足3%。当众多网友津津乐道于网络“免费午餐”时,损害的却是创造者的创作热情以及出版业的长远发展。免费推送作品却不告知原作者,甚至不予署名,其实已经构成侵犯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但现实情景是,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面对侵权,“不以赢利为目的”属于“合理使用”的理由,让著作权人也无可奈何。

  中国的出版业要想取得长远发展,必须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相对西方发达国家而言,国人的版权意识还很薄弱。如今在世界范围内,数字阅读付费已是普遍趋势。以美国《纽约时报》为例,在网上浏览它的新闻,超过10条就需支付一定费用才能继续阅读,被称之为“付费墙”。如果内容创造者提供的智力劳动成果一直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保护和回报,势必会影响创造者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原创精神”的鼓励和开拓,对出版业的持续发展和国家文化产业的整体发展也必定造成伤害,所以,数字阅读“免费午餐”的时代终将会远去。(宋 华)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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