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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出台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

2014年06月20日 15:55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杭州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杭州市企业资金链风险防范与化解工作方案》,要求努力将风险隐患防范在萌芽阶段,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该方案自7月16日起施行。

  为了将风险隐患防范在萌芽阶段,将已发生的问题化解在“少损失、防蔓延、快处置、保稳定”的可控状态,方案指出,要整合各部门相关资源,准确掌握企业资金链异动信息,分析研判企业资金链风险形势,积极应对。

  针对存在资金链风险问题的企业,有关部门将建立协调化解机制,成立协调化解工作组,根据监测预警工作组提供的信息,及时按行业、属地组织摸排、核实涉险企业情况,形成重点风险企业名单。

  对主业经营良好、暂时出现资金链紧张,或由于涉及担保、个别银行抽贷导致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要协调银行不简单采取抽贷、压贷、缓贷、减贷、起诉等不利于整体处置工作的行为,不搞“一刀切、急刹车”,灵活办理企业转贷;对由于过度融资、杠杆率高引发资金链风险,但产品有市场、有品牌、影响大的企业,要及早介入,加大帮扶力度。

  对于已经出现资金链问题的企业,方案表示,要建立善后处置机制,成立善后处置工作组,协调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企业破产清算或司法重组相关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强化司法案件的集中管辖工作机制,合法简化涉及企业资金链案件的审判程序,督办进展缓慢的案件,妥善处置贷款抵质押物,以市场化为导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充分发挥管理人制度的作用,加快金融案件的处置进度。加大对债务人资金流向的追查力度,依法追究债务人逃废债等行为。及时冻结相关企业资产,加快对不良贷款的处置,保护合法债权。(记者商意盈)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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