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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规定:公共图书馆擅改用途最高罚50万

2014年06月20日 16:5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广州一些社区、行政村图书室馆舍和设施、设备存在被侵占,或被借用,或被改变用途的情况。《广州市公共图书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19日提交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其中规定,未经批准拆除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鼓励设少年儿童图书馆

  《草案》规定,市、区人民政府要设立本级公共图书馆。广州图书馆为全市公共图书馆的中心馆。各区建立公共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区公共图书馆为区域总馆。区域总馆还要在镇、街道设立公共图书馆分馆,但省、市、区公共图书馆所在的镇(街道)除外。

  公共图书馆(分馆)可以在社区、行政村、学校、企业、地铁站、火车站、汽车站、航空港等人口密集区域设立公共图书室或图书服务网点。社区、行政村公共图书室可以和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

  此外,市政府还要设立独立的少年儿童图书馆,市、区公共图书馆应当设立少年儿童图书室,鼓励区人民政府设立独立的少年儿童图书馆。

  《草案》还规定,公共图书馆要依据服务人口数量确定建筑面积。市级公共图书馆的每千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应当达到10平方米以上;区、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分馆)的每千人公共图书馆建筑面积合计应当达到37.5平方米以上。公共图书馆用于设立少年儿童图书室的区域应当不低于全馆借阅服务区域20%的比例。

  公共图书馆可以捐资人命名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介绍,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涌现了一批私人图书馆。对此,《草案》作出规定,鼓励和支持国内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资兴办、合作兴办公共图书馆或者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

  捐资兴办、合作兴办公共图书馆或者提供公益性阅读服务者、捐赠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待遇。公共图书馆可以以捐资人的名字命名。

  《草案》还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捐资兴办或者合作兴办的公共图书馆在用地、资金补助等方面给予支持。

  规定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下限

  吴明场指出,在馆藏方面,广州市馆藏资源保障水平还比较低。如2011年,广州市图书总藏量约为2004.7万册/件,人均1.57册。同期,上海已达到人均4.7册,深圳人均2.3册。而国际中心城市平均值为人均4.94册。

  对此,《草案》明确规定,2020年前,公共图书馆馆藏纸质信息资源要逐年增长,市级公共图书馆的年新增长量不得少于人均0.06册(件),区、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分馆)的年新增长量合计不得少于人均0.14册(件)。

  根据《草案》,广州全市公共图书馆应当在2020年前实现通借通还。

  公共图书馆将保证充足的开放时间。广州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70小时;区公共图书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63小时;镇(街道)公共图书馆分馆每周的开放时间不少于40小时。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公共图书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开放时间。

  图书馆重建规模不得缩水

  吴明场表示,社区(行政村)图书馆(室)的建设水平低,馆舍和设施、设备存在被侵占,或被借用,或被改变用途的情况,图书馆(室)名存实亡。

  而按照《草案》,公共图书馆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因城乡建设确需拆除公共图书馆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及公众听证,并征得上一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拆除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要依照规定择地重建。重新建设的公共图书馆,应当符合规划要求,不得小于原有规模。市、区公共图书馆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的原则,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公共图书室迁建工作应当坚持先建设后拆除或者建设拆除同时进行的原则。

  未经批准拆除公共图书馆馆舍或者改变其功能、用途的将面临高额处罚,由文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状

  街镇图书室常年处于“三无”状态

  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吴明场指出,广州市一级公共图书馆(含珠江新城新馆)已达到了一定水平,但区(县级市)图书馆的发展却极为不平衡,有的区内公共图书馆过于密集,有的区(县级市)的公共图书馆规模相对较小,与人口密集度不相适应;街(镇)文化站图书馆(室)大部分常年处于“三无”状态,即无购书经费、无专职人员管理、无正常读者服务工作,而且馆藏规模小、图书陈旧。

  “与国内公共图书馆事业发达地区相比,广州市仍需进一步加大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投入。”吴明场说,在经费方面,自2007年以来,除2010年总经费投入有稍微下降以外,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经费投入总体上呈持续增长的趋势,2011年,广州市公共图书馆的总投入经费约为1.5亿元,其中广州图书馆的经费投入为7791万元。同年,深圳市公共图书馆总投入经费约为2.2亿元,其中深圳图书馆的经费投入为1.1亿元。

  目前,广州各区(县级市)图书馆投入差距较大,导致图书馆的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如2012年,越秀区图书馆的经费投入有1028万元,购书经费96万元,而白云区图书馆的经费总投入只有170万元,购书经费30万元。

  吴明场还介绍,通过对广州和香港地区的跟踪比较发现,两地服务绩效差距很大,而且随着发展速度加快,管理体制的束缚越来越明显,虽然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资源投入大幅增加,甚至已经超过香港,如2011年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服务面积和总藏量都已远远超过香港。然而,广州地区公共图书馆的登记读者量、文献外借量、人均外借量仅是香港的27%、13%、7%,资源投入与服务效益不成比例,公共图书馆服务效益的改善不明显。(记者/郑佳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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