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江苏:海洛因等传统毒品渐被新型毒品替代

2014年06月20日 17:0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南京6月20日电 (严明 朱晓颖)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日公布,从该院受理毒品犯罪案件来看,江苏省毒品犯罪呈现几大特点:贩卖毒品的作案动机从以贩养吸型转变成单纯牟利型;新型毒品犯罪已成毒品犯罪主体,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逐渐退出舞台;毒品犯罪日趋产业化等。

  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经过前几年的逐年迅猛增长,毒品犯罪案件量在2010年达到顶峰,之后呈现平稳的高位运行状态。近三年虽增速不快,但仍持续在4000件以上的高位运行,属于高发的刑事案件。并且,毒品犯罪案件在全省刑事犯罪中发案比例升高,打击毒品犯罪的形势仍然严峻。

  据法院分析,江苏省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以下特点:

  ——案件量小幅下降,但仍呈多发频发态势。从近五年的毒品犯罪案件发案情况分析,全省毒品犯罪案件在经历了2008年至2010年的逐年飙升之后,从2010年开始进入较稳定的高发期,案件量维持在年均4000件左右的高位上下摇摆,2013年虽比去年同期有小幅下降,但相比前年同期却仍呈增长趋势,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管理秩序的多发频发案件。

  ——有前科劣迹甚至毒品再犯的被告人比例增加。2013被判处刑罚的5133名被告人中,有前科或属毒品再犯的有2052人,占全部被告人的40%。

  ——贩卖毒品的作案动机从以贩养吸型转变成单纯牟利型。过去几年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贩毒者往往都是吸毒人员,因缺乏足够的经济来源而走上贩毒之路,但从近年来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中发现,大部分贩卖毒品犯罪的被告人都是因贩毒的高额利益铤而走险,单纯因为吸毒而贩卖的已不多见,部分被告人自己根本不吸毒,部分被告人吸毒只为结识毒友,拓展售毒渠道。

  ——毒品犯罪团伙化和有组织毒品犯罪日益突出,甚至出现涉枪毒品犯罪。在高额利益驱使下,毒品犯罪团伙化和有组织发展趋势日益凸显。从目前破获的毒品犯罪个案来看,大宗毒品犯罪基本上都是团伙作案,被告人数通常在三人以上,一些案件已经形成明显的层级,组织结构较为严密,上下线之间控制性突出,形成紧密的犯罪组织体系。另外,在毒品犯罪中,涉枪毒品犯罪的比例正在增加,大宗毒品犯罪中,相当比例的毒品犯罪人持有枪支,潜在危险十分巨大。

  ——新型毒品犯罪已成毒品犯罪主体,海洛因等传统毒品逐渐退出舞台。目前,涉甲基苯丙胺、氯胺酮、麻古等新类型毒品犯罪的案件约占全省全部毒品犯罪的90%,而海洛因等传统毒品犯罪发案量逐年减少,取而代之的是各种人工合成型毒品逐渐流行,其原因与新类型毒品制毒工艺较简单、成本低、吸食者对毒品依赖性程度较低等不无关系。

  ——毒品犯罪日趋产业化。江苏省毒品犯罪近年来呈现的典型特点是日趋产业化、流程化。由于信息渠道畅通,各种人工合成毒品制造工艺获取简单,买卖制毒物品、制毒、贩毒等逐渐成为产业,例如有的犯罪分子专门生产制毒物品,有的犯罪分子专门制造毒品,相互之间以同乡、朋友为脉络联系紧密,相互协作,形成系统的产业,不少犯罪分子甚至提供制、贩、运一条龙服务。产业化的发展使毒品犯罪的发展程度进一步提高,危害大大加深。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上升明显。2013年,江苏省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案件相比于2012年分别上升了41%和75%,反映出已在一定程度上由毒品的消费地向生产地转变,毒品犯罪需更加重视源头打击。(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