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进城保留土地承包权 浙江强镇走新城镇化道路
中新网杭州6月22日电(记者 江耘 实习生 罗夏兰)近日,浙江省出台“强镇扩权”新政,该省此前划定的200个中心镇将被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而且,强镇的落户制度全面放开,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地承包权等权益。
根据浙江省政府强镇扩权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浙江此前划定的200个中心镇,重点是2010年底、今年上半年两次确定的43个小城市培育试点镇,将被赋予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
浙江是改革先行区,镇域经济也比较发达。2006年,浙江绍兴试行“强镇扩权”,作为最早实行“强镇扩权”的试点之一,绍兴钱清镇一年的产值达356个亿,几乎比一个县还要多。浙江大学教授余潇枫表示,“强镇扩权”已经成为社会转型和城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传统城市化就是不断向特大城市靠拢,但这会带来大城市的管理、生态等一系列问题。因此,新型城市化要向城镇靠拢,向中小型城市发展,走生态化、分布化、集群化的城市模式。”余潇枫认为,浙江赋予强镇以与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县级管理权限,也是为了让城镇有更好的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将全面放开强镇的落户限制,允许在强镇有合法稳定职业或住所的本省进城农民落户。而且,进城农民将继续保留土地、林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等权益。新政还鼓励进城落户的农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
“保留土地而让农民进城,这是一个很稳妥的办法。”余潇枫告诉记者,在城市化过程中,很多农民在进城之后,依然得不到基本的社会保障。“新政对农民非常有利,让农民处在一个农民、市民两元结构的阶层,既能安心种地,又能够有机会寻找工作。”
不过,也有专家认为,让农民保留土地而进城,很可能会造成土地资源的浪费。“对于已经在城镇找到工作的进程农民来说,保留农村土地承包权等权益则实属没必要。”浙江工商大学教授王春福告诉记者。
但是,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让农民保留土地而进城,无疑提高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其实这几年,农民进城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关键的问题在于超出农民购买能力的城镇高房价。”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胡税根表示,此次新政的最大意义在于提高了农民进城的积极性,从而加快了浙江的城镇化建设。
此外,余潇枫告诉记者,此次新政让农民能够保留土地而进城,其实也为取消户籍制度打开了一道口子。“城市化过程中,除了农民户口要转向居民户口,也不应该排除居民转农民的可能性。”他表示,取消户籍制度绝对是现代城镇化建设的一个发展趋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