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环卫部门7月1日起将推广环卫作业花钱买服务
以“花钱买服务、花钱买干净”为思路,将市场竞争机制引入到环卫作业中来,通过优选社会力量,达到改进服务方式,提高工作质量的目的。6月24日,记者从太原市市容环卫局获悉,7月1日起,环卫部门将在六城区广推 “购买服务”,力争2015年底,各区县至少有30%的环卫工作量通过购买社会力量承担。
2004年以来,太原市开始借助社会力量来发展市容环卫事业。到2006年,全市1/3的垃圾处理量、1/4的马路清扫量向社会购买服务。目前,城区大部分主要街道仍由政府环卫部门负责,小街小巷的清扫保洁任务则逐步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全市注册登记的清洁企业达28家。而各城区对社会力量的利用程度也不均衡,迎泽区力度最大,目前该区清扫保洁全部实现购买服务。
太原市市容环卫局相关负责人称,环卫作业购买服务带来的好处一是利用社会资本,短期弥补了政府投资的不足;二是通过引入竞争机制,激励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有效解决清扫保洁,垃圾收运、处理,公厕管护等环卫服务领域缺乏竞争和效率不高等问题。为了进一步开放环卫作业服务市场,日前,太原市市容环卫局下发了《关于推行向社会力量购买环卫服务的实施意见》。
《意见》中规定,向社会力量购买环卫服务的主体是市、区、街三级政府。市政府主要负责由市级财政承担的生活垃圾大型转运和终端处理、医疗废物收集处置、餐厨垃圾收运处理等环境卫生服务项目;区县政府主要负责由区县财政承担的街道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运输、公厕卫生管护等项目;街道办事处、乡镇受区县政府授权,负责所辖区域的清扫保洁、垃圾收运等项目。
按照相关要求,今后太原市街道清扫保洁,街道机扫冲洗,生活垃圾收集、运输,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处置,冬季清雪除冰,护栏清洗管护,环卫设施的擦洗管护等环境卫生服务项目都将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委托承包、特许经营的方式面向社会购买服务。
据悉,政府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选择承接购买环卫服务的社会力量,确保具备条件、能够胜任环卫服务的单位、公司或公民平等参与竞争。承接政府购买环卫服务的主体包括三类: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人事部门批准免予登记的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类从事环卫服务的企业、机构等社会力量以及具备条件的公民个人。(记者 丁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