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火灾后酒店追债实不妥
2014年06月25日 11:2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东省东莞万江某五星级酒店厨房杂物着火,冒出的烟雾让在餐厅里喝茶、就餐的四百多人惊慌出逃,导致多达五十多桌餐饮的客人无一人买单。该酒店称将“按照监控器录像逐一核实客人追缴餐费”。(《广州日报》)客人到经营性场所消费,经营者有义务保证客人安全,如果客人因消费时受到惊吓,或者逃离时受伤,酒店也是需要承担责任的。经营者有义务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消费环境。在火警属实,酒店存在过失,甚至经营场所有火灾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有什么颜面去向客人“追债”?更别说用查监控的方式了。刘鹏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