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晨报:挪用科研经费应当严惩
2014年06月25日 11:3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审计署发布2014年第8号公告称,厦门大学两位知名教授因负责的课题组使用与课题无关的票据报销科研经费遭处分,其中一人退回违规报销资金12万元。(《中国青年报》)科研经费沦为那些深谙制度规则、熟悉制度漏洞、看准制度软肋和死穴者随意支取的“零花钱”。说到底,离开了外部的法律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及对当事人的法律追责和严惩,仅靠内置式自我监督管理,根本管不住“内部人控制”及“内部人寻租”问题,科研经费遭挪用侵占现象必然屡禁不止、狠刹难停。张培元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