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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委出台若干意见 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2014年06月26日 09:02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0)

  省委办公厅近日印发了 《关于加强农村和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力争用3年时间,使全省农村和社区基层党组织实现组织体系健全、骨干队伍过硬、活动经常有效、工作制度完善、投入保障稳定的目标。

  《意见》指出,要健全组织体系,实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做到有群众的地方就有党组织提供服务。要建设骨干队伍,加大选拔使用乡镇(街道)干部力度,拓宽乡镇干部来源渠道,选好配强农村“两委”主干,壮大社区党务工作者队伍,加强大学生村官队伍建设,实施农村(社区)“领头雁”培训,建立软弱涣散村级组织集中专项整顿制度。要创新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活动,全面推行党代表工作室。要完善制度机制,实现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意见》强调,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加大对基层党建工作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强化激励保障措施,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证基层党组织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章理事、有场所议事。包括:适当提高乡镇干部待遇;建立稳定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建立农村(社区)在职干部工作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完善财政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运行和维护的经费保障制度;县(市、区)要安排专项资金,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力度。

  《意见》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把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要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建立并落实市县乡党委书记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制度。要跟踪督查考核,建立农村和社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考核制度,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

  又讯 省委组织部近日发出《关于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群众工作的通知》,要求7月底以前,各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在职党员要全员到居住社区或工作单位所在社区报到。

  《通知》要求,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要结合社区需要、居民需求和自身特长,利用八小时之外和节假日时间,积极参与社区党组织安排的各项服务活动或自发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社区党组织可设定服务项目和服务岗位,组织在职党员领岗履责。(记者 田建平)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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