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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晨报:卖奖牟利不可姑息

2014年06月26日 10:58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浙江永康一所学校的400名学生,参加了由中国地理协会举办的第七届“环保之星”全国小学生科技大赛,其中,163名学生获奖。只要他们再交20元,就能拿到所谓的“国家级”大奖。(《钱江晚报》)

  “收钱卖奖”的“中国式评奖”闹剧人们早已见怪不怪,前些年闹得沸沸扬扬的“中华脊梁奖”、“共和国杰出人物”,交钱就能入选,奖项名头极大,收费亦不菲。如果说这些“忽悠界”的前辈可称“业界老虎”,那中国地理协会大约只能算只苍蝇——20元的收费实在小儿科。看来打的是“薄利多销”的主意。

  然而,正因这场敛财闹剧裹挟了天真单纯的小学生,才更显出其性质的恶劣。我们不妨来看看这一号称“国家级”的赛事背后有哪些猫腻。首先,大赛实施细则明确规定,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对于一个“国家级”奖项而言,这一比例已明显偏高,实际获奖率更是超过30%。其次,比赛过程匪夷所思,老师给学生发试题还附赠答案,谁能料到,拿一个“国家级”奖项竟如此轻松?最后,获奖者交钱才能拿到荣誉证书,属于赤裸裸的卖奖牟利。

  众所周知,荣誉是激励小学生成长成材的重要因素,荣誉的珍贵体现在它绝不能靠金钱来交换,完全需要靠个人努力去争取。但中国地理协会举办的“环保之星”竞赛,没有任何严肃性与公信力可言,从根本上颠覆了小学生对荣誉的美好憧憬。形同儿戏的比赛,不仅不能让孩子有所收获,反而传递出弄虚作假、不劳而获等错误价值观,给孩子的成长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社会团体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中国地理协会将敛财之手伸向小学生,显然有违法之嫌,有关部门应介入调查,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于学校和教育工作者而言,也应对各类协会以竞赛等名义进入校园之举进行严格把关,不能任由花钱买奖之风在校园这片净土上滋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孩子们纯洁的心灵。段思平(知名时评人)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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