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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异后同住栋楼 男方同居女友不给前妻走楼梯

2014年06月26日 16:10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平乐县二塘镇一栋居民楼下,一名中年妇女疯狂地拿着砖头砸门,一名中年男子从楼里走出来,打了那个中年妇女一巴掌,双方随后发生激烈争吵……中年妇女拨打110报警。

  6月25日下午,记者从平乐县公安局二塘派出所了解了事发经过。打人的中年男子名叫大强(化名),被打的中年妇女是其前妻小芳(化名)。旁边那栋二层楼房是他们共有财产,一楼本来是个大厅,二楼是两间房。两人离婚之后,他们把大厅从中间隔开,大厅左边和二楼左边那间房属于大强,剩下一半属于小芳。

  因上楼的楼梯在原本的大厅靠左的位置,所以小芳出入都要经过属于大强的“地盘”。原本一直相安无事,直到大强找了一个同居女朋友。女朋友很介意小芳回家要经过这边的房间,25日上午10点多,她把一楼楼梯间的门锁了。小芳回不了家,顿时怒了,做出了砸门的举动。

  小芳告诉民警,她也不想经过前夫的房间,觉得两人见面有点尴尬,但楼里就这么一个楼梯,不走就回不了家。民警顺水推舟,建议小芳在自己的“地盘”重新搭建个楼梯,小芳表示同意。

  由于在天花板上开一个洞搭建楼梯,需要一定的时间。大强答应在接下来的一个月时间内继续让小芳使用原来的楼梯。(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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