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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住房“中签者”10万元卖号 开发商称不可操作

2014年06月26日 17:02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供求比高达1∶68的本市首个自住房项目摇号结果出炉不过两天,网上已经出现有人叫价10万元出售选房资格。市房屋建设管理部门表示将进行严查,开发商则表示中签者是无法转让资格的,市民遇到此类情况谨防是骗局。

  10万元转让选房资格?

  本周一,本市首个自住房项目——金隅汇星苑启动摇号,共计提供1882套房源,12.8万户家庭拥有优先资格参与摇号。

  “摇中号,没钱买,10万元转让。”摇号结束不过两天,某论坛“血拼自住房”的QQ群里出现了这样的消息。一网友称,自己中了17××号,因为“没想到真能中”,也凑不齐首付,就动了转让念头。转让消息一出,不少未申请到的家庭动了心,但也有疑惑:摇中的号真能转让吗?

  网签换人行不通

  对于上述疑问,开发商方面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申请人在最开始填报信息时,就已经锁定了未来摇中后要网签的名字,这个过程中连增加夫妻的名字都不行,更不用说改成别人名字了。

  根据项目申报系统显示,未来网签人名处为灰白色,为“不可更改”的属性。这意味着,即使有人买了中签人的号码,也不可能改成自己的名字。

  同时,在网签之前,系统还将对所有购房人资格进行审核。如果发现信息不一致,则有可能取消这个人的网签资格。如果被判定是故意瞒报甚至骗购,此人甚至会进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在北京市买房,还要被追究其他责任。

  即使是夫妻间要求作为共同财产购买,在网签这环节都无法增加配偶姓名,只能等到房产证办理出来之后自行到房屋登记大厅做变更。

  公证无法避风险

  转让号码的网友称,他将陪同购房人去网签,随后到公证处公证其房产属于出10万元转让费和购房款的人,5年后将配合过户。

  市房屋建设管理部门表示,自住房后续如何转让目前尚没有确定,但只要用上述方式网签,当事人将无法再买自住房。参与制定自住房政策的一位专家团成员说,公证只能证明有人出资,但政策和操作细节有可能被认定为“不可抗力”,打破买卖双方的如意算盘。(记者 陈斯)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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