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喷毒”事件不是一个人的恶
6月25日,聊城经济开发区蒋官屯街道办固均店村村民向媒体反映,近一周来村中已有十余位村民三次遭人为毒气攻击,其中四人因肺部病变住进聊城医院ICU病房,现在毒气样本已被送往北京进行检测。当地村民称,事发前被攻击村民曾数次向聊城市政府反映,蒋官屯街道办存在扣留征地补偿款和违法征地等问题。目前“喷毒”案犯罪嫌疑人李光才被依法拘留,有关部门已对此事展开调查。(6月26日《新京报》)
仅仅因为村民阻止防汛筑堤工程的施工,就使用防狼喷雾剂对他们下“毒手”,陈召全及其同伙的所作所为实在令人发指,活脱脱一副村霸、流氓的形象。问题是“喷毒”事件仅仅是陈召全一个人的恶吗?根据媒体报道,固均店村村民之所以阻止陈召全所承包的防汛筑堤工程的施工,起因是“没有领到土地安置费”。因为按照当地政府公告,此次征收土地补偿标准为每亩4.8万元、青苗费每亩1.4万元,但是村民们“只拿到了1.4万元青苗费,4.8万元的土地补偿费并没有下发”。扣留这笔钱的并非包工头陈召全,而是聊城经济开发区政府,后者将这笔钱给了开发区财政局下属公司做理财项目。
相比犯罪嫌疑人李光才等人,这或许才是更本质的恶。前者虽然残忍野蛮,却容易处理,让其罪有应得;后者在法不责众的语境下,很难将责任“精确”到哪个官员身上。从这起“喷毒”事件来看,违法喷毒、袭击村民的是李光才这等“小民”,而始作俑者却是若干违法行政的“小吏”。 (王垚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