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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食药局优化行政审批 确保老百姓用药安全

2014年07月01日 09:2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刘先生近日在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地将从事药品零售行业所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都拿到手。“原来办两个证要145个工作日,现在42个工作日就办下来了,效率高了,也更省心了!”记者昨日了解到,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立行立改,简政放权,严格监管,确保了老百姓用药安全有效。

  长沙市有药品零售连锁企业27家,药品零售企业3924家。为进一步优化行政许可审批环节,方便群众办事,提高行政效能,该局出台了药品零售企业同时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制度,即“两证合一”。

  按以往的程序,该局对符合《药品管理法》核发条件的申报企业,首先是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运行一个月后,申报企业再申报《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两个证书办理下来,加起来要145个工作日。实行“两证合一”后,把两个证照的项目合一、办理程序合一、一次性进行现场检查、一次性进行审核和审批,前后只要42个工作日就能办结。程序减化的同时,还为每个申报企业节约了400元办证费用,“一年下来有千家左右单位申报,能节约40万元左右的经费。”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作为执法部门和政府窗口形象的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持学习与实践互动、查找与整改互进,对市委交办的专项整治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明确了整改的牵头领导、责任部门和时限要求,做到了立行立改、知行立改。

  药品安全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长沙市食药监局在优化行政审批的同时,还突出重点监管,开展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特殊管理药品的专项检查,对于食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分组承包、责任到位、明察暗访的形式,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738家,对存在问题的118家药店下达责任令改正通知书,5家药品零售企业被立案查处。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顺权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检查覆盖面达到100%,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推动药品流通市场的规范和发展,确保老百姓用药、用械和保健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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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行立改措施

  一、落实简政放权

  1.将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实行“两证合一”。申办两证实行资料受理一次性到位,资料审查一次性告知,现场检查一次性完成,审核审批一次性把关。

  2.取消《药品经营许可证》(零销企业)400元审查费,只保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和审核费。

  二、规范执法行为

  1.严格实行“立、审、办”分离制度,办案机构负责立案申报,政策法规部门负责立案审查,案审委员会集体研究一般程序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办案机构负责处罚决定的执行。

  2.全面贯彻《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规范行使药品和医疗器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确保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正确行使。

  3.强化内部监督,对执法人员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三、加强协会监管

  1.全面落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食品药品行业协会“五脱钩”。

  2.禁止食品药品行业协会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开展产品排名、命名、评比活动。

  3.禁止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借助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审批权、监管权搞“搭车收费”。

  4.切实规范食品药品行业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检查、评比、经验交流等活动。(记者 周辉霞 实习生 高燕)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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