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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禁用蜡烛是懒政思维

2014年07月02日 13: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披露,从7月1日起,有关部门对大理古城重点保护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更严格管理,禁止事项林林总总,其中一条就是“停电时不得使用蜡烛”。

  相关部门自觉初衷良好、理由充分,因为使用蜡烛容易引发火灾,而火灾是古城重点保护区的心腹大患。可仔细想想,这里大有问题。按照这种思路推而广之,防范食品中毒就该禁止餐饮经营;防范交通事故就要禁止车辆营运;防范安全事故,最好大家都坐在家里,啥也别干。

  防范火灾是系统性工程,既要求政府建设消防设施、完善消防工作机构和制度,也要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发动经营者和个人参与到消防工作中来。这项工作线长、面广、点多,颇费精力而且极具难度。与之相比,一纸禁令列举若干“禁止”,自然省事得多。但省事的背后,是相关部门推卸了在消防工作中应该承担的责任,却一股脑儿推给了经营者和个人。这实质上是懒政思维。

  这种回避现实复杂性、简单粗暴的管理思路,其管理效果也让人怀疑。不得使用蜂窝煤、电炉、电暖气、柴火取暖,不得使用白炽灯、液体酒精、木炭火,等等,大面积禁用生活用品能够得到群众认同和遵守吗?如果群众普遍不遵守新规,那么执法成本又该几何?执法效果能否保证?如果新规的实施效果是禁而不止、令而不行,那出台这样的一纸空文,又有什么实际意义呢?

  现代社会的治理模式,早已不是有关部门一家的事情,而应该让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个人共同参与、各司其职。使用蜡烛和发生火灾之间并没有必然关系,关键是要提高经营户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给他们培训相关知识和技能。如果拥有完善的消防设施、健全的工作制度,经营户和顾客掌握充分的防灾减灾技能,即使蜡烛使用不慎,也能最大限度消除火灾的危害。这样既不影响正常的经营消费,也保证了古城的安全,可谓一举两得。( 风平)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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