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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环保局立行立改措施:环保标志和车牌可同时拿

2014年07月08日 11:27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在此次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按照立行立改的工作要求,就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从多个方面积极提出整改措施。其中记者了解到,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一项,今后买新车,车主在4S店拿车牌时,就可以同时拿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方便车主就近办理。

  《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可和车牌同时拿

  昨日上午,记者在市环保局中南汽车城检测站看到,在这里买了新车,领取机动车牌照的车主们,同时也能拿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以前新车领取《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要到政务窗口多跑一趟,这一次增加了一个服务点,拿牌照的同时可拿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一步到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这里,每天拿到“环保标志”的新增车辆和年检车辆就有600台左右。据了解,目前市环保局正在与市内一些4S店衔接,今后在4S店拿到车牌的同时,也可以拿到《环保检验合格标志》。

  《排污许可证》到期可电话预约换证

  此外,自2014年7月1日起,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许可证》与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验收文件资料同步办理、同步发放,无需另行申请办理。到期的《排污许可证》换证可实行电话提前预约。

  据该项工作负责人介绍,到期排污许可证的换发,从原承诺时限的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同时,换证可以电话申请,向环保政务窗口申报相关材料,经审查后,将电话告知申请人领证。

  一般环境问题投诉7日内办结

  据了解,市环保局通过“12369”或“84119262”环保投诉热线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环境投诉,并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开通投诉邮箱csshbj84119262@163.com,受理群众网上投诉,并安排专人关注、收集各类媒体上的环境舆情信息,并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环境投诉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疑事追办、难事协办,一般投诉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60日内办结,特别复杂还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经本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市环保局副局长邓民生告诉记者:“为了让立行立改措施能管用,管长久,我们建立月工作制度,进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小结’,‘一月一通报’,明确要求各单位严格落实立行立改工作要求,并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让公示的立行立改措施长效管用,惠及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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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立行立改措施

  一、切实简化审批和办事程序

  1.自2014年7月1日起,新、改、扩建项目办理《排污许可证》,与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同步申请、同步办理、同步发放,无需再另行核发。

  2.换发《排污许可证》实行电话提前预约(预约电话:88665223),办理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项目单位在递交全部申请资料后,经电话预约,可在5个工作日内,直接到市政务中心环保窗口领取新证。

  3.将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服务点增加到30个,并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布服务点地址、工作人员等信息,方便车主就近选择办理。

  4.自2014年7月1日起,对长沙地区内各社区、街道、乡镇,以及机动车保有量较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团体等,实行电话预约,上门集中办理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预约电话:85524937)。

  二、确保环境监测数据准确无误

  1.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确保所有环境监测行为规范,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可靠。

  2.将空气质量(小时报)、饮用水源地水质(月报)、重点污染源监测资料(季报)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公开,方便群众即时查询。

  三、切实强化环境问题预防和处置

  1.定期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污染隐患大排查,对存在环境污染隐患的企业提出具体的整治措施,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严格按照“一企一策”的整治要求进行验收。

  2.通过“12369”或“84119262”环保投诉热线全天24小时受理群众环境投诉;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开通投诉邮箱csshbj84119262@163.com,受理群众网上投诉;安排专人关注、收集各类媒体上的环境舆情信息;安排专人接待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3.对环境投诉坚持特事特办、快事快办、疑事追办、难事协办,一般投诉事项7个工作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60日内办结;特别复杂还需延长办理时限的,必须经本级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但延长期限不超过30日。

  四、切实规范环境监察和执法行为

  1.制定年度环境监察计划,并利用移动执法系统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所有排污单位按计划、按频次监管到位。

  2.强化对现场执法行为的适时监管,现场执法一律使用移动执法系统,所有证据和执法文书同步上传至系统后台,任何人不得进行更改。

  3.严格实行环境监管定期轮岗制度,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4.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集体审议,杜绝行政处罚随意性,缩小自由裁量权。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行政处罚案件在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上公示。

  五、对环境影响评价进行规范化管理

  1.推进环评信息公开。

  2.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严格把关。

  3.切实加强对环评机构库和专家库的管理。

  六、规范透明分配使用环保专项资金

  1.对产业发展类环保专项资金,一律实行网络平台集中申报,市内企事业单位均可通过网络平台进行申报,市民可随时进行查询和监督。

  2.所有环保专项资金,严格按照“公开申报—处室审核—(专家评审)—党组审定—财政拨付—网站公示”的程序进行申报和核拨,并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进行监督。

  欢迎广大市民对职能部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委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88667730;

  长沙市环保局纪检监察室,82622136;

  同时,欢迎登录“星辰在线”(changsha.cn)参与网络测评。(记者 石月 实习生 宋磊英)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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