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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事故被法院判赔偿 为出恶气提万元角票交款

2014年07月08日 13:37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贵定县一家人被判赔偿后,为了出口恶气,便找来15000元的角角钱当赔款。

  6月28日,一名老农提着两个大塑料袋走进贵定县法院执行局,将15000元的零钞递给法官,并称这是交执行款的。经清点,这些零钞包括一角的有120捆、每捆10元、两角的有40捆,每捆20元、五角的有220捆,每捆50元、1元的有20捆,每捆100元。

  原来,这名老农姓杨,系此次被执行款的当事人杨某的父亲。前不久,申请执行人罗某因搭乘杨某的轿车发生车祸,导致罗某受伤。后经法院判决:杨某承担罗某的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3万余元。

  据了解,罗、杨两家系亲戚关系。不过,事发之后,两人家因此事闹得不欢而散。在赔偿问题上,杨某一家虽愿意赔偿,但因家庭经济困难,一时拿不了那么多钱来。就此,多次追讨未果情况下,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杨家人认为当初搭乘罗某是出于好心,而罗家的举动“咄咄逼人欺人太甚”。

  杨某称,现在角角钱不好用,为了出口恶气,一家人决定搜出当初做小本生意的零钞用来偿还第一期执行款15000元,于是便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法官了解杨某家人的思想动态后,对其进行耐心劝说。最终,杨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定陪伴后面赶来的罗某,到当地银行换取大额钞票,双方握手言和。(许丽娜 本报记者 张仁东)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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