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儋州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上调至每立方米0.8元
2014年07月09日 10:38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儋州市自7月1日起调整那大城区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将居民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60元/m3调整为0.80元/m3,其他用户污水处理费从0.90元/m3调整为1.10元/m3,至此,我省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达0.8元/m3的已有10个市县。其他9个市县中,万宁市已召开了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听证会,待政府审批后核准调价,文昌市、五指山市、陵水县、屯昌县、澄迈县、临高县、琼中县、昌江县正在着手开展调价前期工作。
据了解,按照省政府要求,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尚未到位的市县,尤其是居民收费标准尚停留在0.4元/m3的市县务必今年年底前完成调价工作。(记者 钟起的)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