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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志愿服务不应做成“硬性”指标

2014年07月09日 13:50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最近看新闻,有关志愿服务的消息不少,但总觉得有点别扭。在城市社区,开展一些志愿服务活动,的确能够帮助那些有需要的个人和家庭解决某方面的实际困难。而且,志愿服务活动的大面积推开,还能够激发市民的公益心,营造温馨和谐的社会大环境。

  不过,志愿服务不应该像某些报道中所说的那样,是某些部门组织起来的。党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可以号召或鼓励本部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但不宜出面组织,更不应做成“硬性”指标。从本义上说,志愿服务是纯个人化的事情,做不做志愿者跟一个人的品德或政治素质关系不大,而是个人爱好或情趣使然。有些单位将参与志愿服务列入考核指标,并设定了相应的奖励或处罚措施,则根本违背了志愿服务的本源涵义。试想,一个人要是在外界压力之下去参加志愿服务活动,他的付出会有价值吗?因而我说,志愿服务需要的是倡导,而不是组织或强制。

  另一方面,志愿服务还需要做好沟通和联络工作。为什么这样说呢?大家可能还记得,前年重阳节合肥市夕阳红老年公寓的一位老人在一天内被洗了7次脚的事吧,那就是缺乏沟通的结果。如果有一个机构负责登记志愿者的基本信息,并负有协调志愿服务活动的分配责任,可能就不会有多拨志愿者奔向同一家老年公寓的事情发生了。我们平时习惯于统计志愿服务活动开展的数量,而不大重视实际效果的考察,很多时候会影响到志愿服务活动的质量,甚至还会产生负面影响。如此一来,志愿服务传播的就不是正能量了,可能会造成某种程度上的“扰民”,岂不南辕北辙!

  志愿服务的开展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状态,平平静静,点点滴滴,而且是纯粹个人化的。同时,我们也不要指望志愿服务能够帮助所有的困难人群,因为志愿服务毕竟是补充性质的。要想大面积地帮助困难人群解除困境,还需要专业人员的介入,这就要推动专业社会工作加快发展。(彭秀良)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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