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给了王林“护体神功”?
“大师”王林近来的出镜率颇高,继被爆出萍乡三日游后,他收赃款的“旧账”也被翻出:据报道,2010年3月,时任湖南怀通高速经理的佘小年,曾找王林消灾,并以“修庙”名义指示企业给王林汇款150万元,自己另向他汇了80万元。2011年底,佘小年案被侦查时,王林对收赃款之事悉数“认账”,但之后平安无事、毫发无损。
依常理看,以“消灾”为由收受大笔赃款,已涉嫌诈骗,当被依法查办;虑及赃款性质,也该被追缴才对。但剧情却不按“法理套路”来,王林被卷入湖南交通系统涉腐案后,没被循迹追责,却能全身而退——哪怕他已“招了罪状”,违法嫌疑被坐实。
不得不说,“大师”就是“大师”,王林玩转的,看来绝非只有隔空取蛇类的“气功”,还有逢凶化吉的“护体神功”。为什么王林被指涉非法行医、诈骗、偷税等“七宗罪”后,能逍遥法外,在淡出江湖后,又高调“复出”;为什么江西多部门表示将彻查,却迄今无下文……
实际上,在王林案悬念未解的语境下,舆论不乏追问的声音,而有关部门态度多敷衍。王林曾说:“他们也没找我,也没起诉我,什么都没有”。这在王林涉入的佘小年案的“案中案”里,似乎得到印证:郴州市检察院明明已查实王林涉嫌诈骗上百万元,却未将他移交公安机关查办,也未追赃。而今,面对汹涌的质疑声,郴州检方又讳莫如深。可以肯定的是,无论如何,对涉嫌诈骗、收赃选择性遗漏,都涉嫌渎职,也是对司法正义的弃守。
“轻轻地,王大师来了,正如他轻轻地走”,其诡异之处不言而喻:那么多违法线索,都像断了线的风筝,而调查俨然已“烂尾”。而究竟是谁在后边为他“发功”护体,也值得深究。偌大个江西,堂堂若干执法部门,应该就王林这事,给公众一个明确的说法,而不应奉行拖字诀,为一个江湖大师透支权力公信,不值。 (午夜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