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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从等钱救命到应救即救第三方监督不可或缺

2014年07月10日 21:2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从“等钱救命”到“应救即救”,期盼何时能成为现实?

  对于“无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如何加强医疗保障?8日,卫计委再发通知,要求各地加快实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并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出建立时限。至此,从“等钱救命”到“应救即救”有了制度保障。专家认为,关键还在于细节完善和落到实处,第三方监督也不可或缺。

  钱从哪来?——救人摆在第一位

  一边是对“无主病人”“路倒病人”及少数确无支付能力的人群先行救治,一边却是医疗机构不断垫钱,一年欠下几十万的旧账,导致“等钱救命”现象时有发生,加剧了医患矛盾。

  国家有关部门曾对全国27个省份630家不同规模的医院2011年“三无”病人欠费情况进行分析,每家医院接待“三无”病人超过85人次,医院规模越大欠费越多。100张以下床位的医院平均为5.32万元,800张以上床位医院平均为64.33万元。

  此次通知强调,对于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进行及时救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于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追究医疗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是对现有医保政策的一个补充,也是对患者的兜底。”中华医学会灾难医学分会主任委员、同济大学附属东方医院院长刘中民表示,完善救助制度,可以让医疗机构履行责任时不再心存顾虑,也让病患没有后顾之忧。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每年的急诊量高达约30万人次,长期从事危重病急救的急诊科主任毛恩强教授说,国家设立这个基金非常有必要,医疗机构有救死扶伤的义务,但在临床上却遇到太多无法支付、无力支付费用的病例,基金的设立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力举。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基金可以来源于财政投入和社会捐助。

  专家建议,还是应多拓宽资金的来源。例如加拿大和印度都曾推出过“医疗彩票”,募集资金用于医疗救助。我国也可以修改福利基金的管理办法,每年按一定比例划拨给医疗救助基金,以解决医疗救助基金的“少米之炊”,使医疗救助的资金不局限于来自捐助和财政两个渠道。

  谁能用钱?——从“应救即救”到“急救且治”

  基金一旦建立,很可能面临“僧多粥少”的局面,因此必须“用在刀刃上”。“对于哪些病人属于无支付能力,这需要公安、民政、社保等多个监管部门一起调查核实。这可能成为未来操作过程中的难点。”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说。

  “很多公立医院都能完成急救,但进一步治疗就很麻烦了,一些救灾救助都可能存在有钱就给、没钱就欠的情况,最终成为医院的坏账。部分医院为了防范风险,设计救而不治的制度,通过处罚限制医生。”一位网民说,还需要用制度减少“救而不治”的现象。

  核实情况由哪个部门牵头?医院申报使用基金需要哪些材料?基金对不同类型病人的欠费补助是全额还是部分,有没有上限?如果当年的钱已经用完,是停发还是延至次年发放?其实,看起来制度已经确立,但在落实过程中仍有不少细节需要明确。

  也有业内人士认为,我们国家现有的医疗福利制度涉及部门多,享有方式复杂,应进一步整合现有制度,将来自卫生、社保、民政、红十字会、地方救助资金以及社会救助机构统一管理,实现百姓一个号码即可自动获得补偿。

  “加强政策宣传,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放大救助效应。”胡善联说,急病救助制度与其他已有的保障制度如何衔接,哪些钱由应急基金补助,哪些由社会救助承担,也亟待关注。

  钱向哪去?——“爱心账本”也需“随用随晒”

  其实,这种基金如同一个“爱心账本”,背后是政府的信誉“兜底”,只有将其晒在阳光下,让公众随时可以监督,才能保证“专款专用”,将蓄水池越做越大。

  此前意见中已经规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专家建议,可以在统一的网站用统一格式公布,方便公民查找和第三方机构监督。

  毛恩强等业内人士的共同观点是,除了要保证基金的来源,更要从制度、流程设计等各方面保证基金的良好运作。基金的管理是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哪些人适用、如何方便医患申请、如何保证支付又避免滥用、冒用、甚至恶意逃费,需要严格的规范,也需要来自各界的监督。(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仇逸 周琳)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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