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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荆州多个居委会强制落户居民缴“赞助费”

2014年07月11日 17:1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近日,湖北黄冈的王女士在荆州城南开发区买了房子,由于在荆州工作,她就想把户口转到辖区的御河居委会,前期的各项审批办好以后,王女士找到居委会的治保会负责人徐某签字,没想到对方给王女士递了一张小纸条,上面居然写着开户行和账户。徐某对王女士说把800块钱打到账户上就可以签字了,记者从王女士提供的这张纸条上看到,账户名是荆州区财政局城南财政分局三资监管代理中心,账号后面写着“捐赠”二字。

  王女士:我就说为什么要捐赠呢?有相关文件还是什么的,然后他就不再理我,后来我就在那里站了一会儿,他就说如果你想转户口就把这八百块钱交了,如果不交钱,户口就别落在我这里。

  随后,湖北台记者以王女士朋友的身份前往御河居委会了解情况,在居委会大厅内,记者咨询了一名工作人员。

  记者:这个费用在哪儿交呢?

  工作人员:在银行。

  记者:交了之后怎么弄呢?

  工作人员:交了之后有凭证啊。

  记者:凭证是给你还是……

  工作人员:拿过来以后盖章。懂了吧?

  记者:不交行不行呢?

  工作人员:这是财政监管局,也不是我们自己的账户。

  记者:不是你们自己的账户,你们收这个干什么呢?

  工作人员:这个居民公约是所有的村民代表举手通过的,必须交这给费,你懂不懂?

  为了证明自己的话,这名工作人员拿出了御河居委会的居规民约,上面写着外地人在御河居委会落户需要捐赠,每人800元。同时,他还拿出以往居民落户所开的一叠收据,少说也有20几张,上面所盖的公章都是荆州区财政局城南财政分局三资监管代理中心,收款项目及依据统一写的是“捐赠”,金额有800元、1600元和3200元不等。对此,御河居委会一名被称作张主任的工作人员解释称,政府不太宽裕,希望居民赞助居委会。

  张主任:政府你应该晓得,不太富裕,基本上没给我们什么钱,所以你们稍微赞助一点点,我们稍微宽裕一点点,这不叫收费,是你们对居委会进行一点赞助、捐赠。

  政府不宽裕,就要落户居民来捐赠,这让人实在想不通。随后记者在御河居委会等来了治保会的负责人徐某,由于王女士多次上门质疑询问,这位负责人见到王女士就大发雷霆,直接表示辖区落户的名额已经满了,现在即使交钱也不能落户。

  负责人:现在我们不接收户口了,每年只有这么多名额,搞完就不搞了,名额已经转满了,现在钱也不收了,不转了,你要转就明年来好吧。

  据了解,荆州城南开发区辖区内5个居委会都在居民转户口时要求捐赠费用,居规民约有规定,工作人员收起钱来理直气壮。居规民约真的么好用吗?记者采访了湖北云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季。

  李季:居委会制定居规民约,只能在本居民小组内有效,对于新加入的没有法律约束力。按照我们国家的规定,居委会办理落户登记,国家并没有任何的收费标准,因此,居委会以捐款为名,要求落户者缴纳募捐款违反法律规定,也不在居委会的法定范围内。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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