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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撞上婴儿车致严重变形 孩子当场夭折

2014年07月13日 02:36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事发地,行人只能靠近马路中央行走。

  事发地,行人只能靠近马路中央行走。

昨下午6点,事发地点残留的血迹已经晒干。

  昨下午6点,事发地点残留的血迹已经晒干。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出租车撞上婴儿车 孩子当场没救了

  事故现场(视频截图)

  昨天下午3时30分许,渝北区黄泥塝市司法局门口一斜坡处,一辆出租车撞上路边一个推着婴儿车的婆婆。婴儿车被撞后又撞上停在路边的一辆白色小车,造成婴儿当场身亡,推婴儿车的婆婆和另外两名路人受伤。

  重庆晚报记者 张亦囝 贺怀湘 实习生 任忠 摄影报道

  出租车撞上婴儿车

  市民徐先生事后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说,当时他和妹妹带着侄女从永辉超市出来,沿市司法局门口黄龙路往市公安局方向走。徐先生说,当时一辆出租车从他们后面驶来,撞上与他们一同行走的推着婴儿车的婆婆。婴儿车被撞后,又撞上前面一辆停在路边的白色轿车尾部。婴儿车里的孩子不幸夭折,婆婆受伤倒地。

  徐先生说,妹妹和侄女当时被他拉了一把,两人均腿部轻微受伤。他对记者说,当时看见出租车司机正在打电话—但他的说法,没有得到出租车司机的回应。

  孩子当场就没救了

  昨天下午,重庆晚报记者在事故现场看到,地上还残留着一摊血迹和婴儿车的碎片。血迹旁仍停着一排小车,地面没有规划停车位。

  在马路对面做建材生意的苏女士称,当时她听到“砰”的一声巨响,跑出门市就看到有一个60岁左右的婆婆躺在地上。一辆蓝色婴儿车被夹在出租车和白色小车中间,严重变形,孩子当场就没救了。

  “当时有好几个人一起从市司法局往市公安局方向走,不知道出租车怎么就撞了上去。”苏女士称,当时白色轿车停在路边,出租车从后面撞上路边的行人。白色轿车的车主直到车辆被拖离,都没有出现。

  路人无奈与车争道

  重庆晚报记者注意到,就在出事现场血迹附近,又重新停着很多车辆,而此处并没划停车位。该路段人行道,已被一个叫朗俊中心的在建楼盘的临时围墙占去大半,仅留下不到半米宽的位置。加上路边停满了车,行人根本没办法再走人行道,更不用说推着婴儿车走了。事发后记者现场看见,众多行人不得不走到马路中央,与车辆混行。

  在马路对面做百货生意的李女士说,此处路边乱停车现象由来已久。“经常有警察来贴罚单,这些人就是罚不怕。”李女士说,几乎每天这条路的两边都停满车辆,人车争道现象很突出。她就住在公路对面,每次过路也是提心吊胆,不得已走在马路中间。加上这里又是一个斜坡,车速也比较快。

  李女士称,她在这里做生意有十多年了。这里原来是一所小学,拆迁后就变成一块空地。这堵占据人行道的围墙修建至少5年了。

  目前,警方正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

  路边小车若属违规停放

  对本次事故可能要担责

  静昇律师事务所律师钟雨江表示,就目前的事故情况来看,如果停在路边的白色轿车属于乱停车,那么它和肇事出租车对事故都要承担责任。

  钟雨江认为,出租车和白色轿车符合《侵权责任法》里的间接结合的共同行为。钟雨江解释,间接结合的共同行为是指两个行为人间接结合造成同一危害后果,如果是出租车的撞击和白色小车违规停放,造成了婴儿死亡的结果,那么按照《侵权责任法》,双方都要对此次事故承担相应责任。

  钟雨江分析,如果按照徐先生所说,肇事的出租车司机当时是在打电话,那么在民事赔偿中,出租车司机将承担主要赔偿责任。而如果出租车司机是正常行驶,没有任何违规违法行为,那么,出租车司机的责任就会相对减少。同时,如果白色轿车是按规定停放,白色小车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钟雨江称,警方的事故责任认定将是日后民事赔偿责任划分的一个基础。

【编辑: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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