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撞上餐馆玻璃门头部受伤 告上法庭索赔5100元
2014年07月15日 11:3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李老太就餐时,一头撞到餐馆透明玻璃门上,导致头部受伤,于是她将餐厅告上法庭,索赔5100元。近日顺义法院受理此案。
据李老太说,今年3月16日,她和朋友在被告餐厅吃饭,其间去餐厅外的公共厕所。因餐厅玻璃门未贴“小心玻璃”等警示性标语,也无人提醒,玻璃透明得像没有门,而自己进餐厅时玻璃门是开着的,不知何时关上了,导致她一头撞上玻璃门,头部、鼻子和牙齿受伤。当时餐馆人员还拿土豆片给她敷伤口。回家后李老太因头晕一直卧床,牙齿越来越疼。当晚她和老伴再次来到餐厅,负责人拒绝带她看病。李老太说,被告未尽到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义务,并推卸责任,无奈只得自己掏钱看伤,故起诉索赔医疗费等。被告餐厅称,不清楚原告撞门之事,其损失与餐厅无关。目前此案尚未开庭。(记者 颜斐)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