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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摊贩合法化”体现治理智慧

2014年07月15日 14:02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据媒体14日报道,针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广东拟出台管理条例(草案),规定小摊贩无需工商登记,只需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食品摊贩登记卡,便可在划定区域和时段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办理登记证和登记卡不收取任何费用。

  试水“流动摊贩合法化”,无疑是城市治理与时俱进的表现。这其中,“合法”能在根本上化解小摊贩与市容监管二者对立的尴尬局面。在态度上,这是对各个阶层群体生存状态的尊重,小摊贩通过自己的劳动养家糊口,对社会同样也有贡献,不应当对其粗暴管理。即便一些地方有了诸如城管“只围观不动手”等文明执法,却改变不了矛盾本质。通过立法给小摊贩以合法身份后,意味着他们的摊点要在规定范围和时间内规范从事经营活动。这同样可以让城管工作有法可依,有规可循,有针对性展开,而不是动辄在维护市容责任与同情摊贩处境的两难中,进不得退不得。

  从城管与摊贩的矛盾处入手,从政策的可行性与科学性出发,这样的改革方向,更体现了城市治理者的智慧,完全有理由被更多地区借鉴和效仿。(梅剑飞)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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