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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羞辱“大妈”何时休

2014年07月15日 14:27 来源:杭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时下,“大妈”俨然成为一个负能量满满的词汇。一会儿是中国大妈逆袭华尔街,一会儿是大妈在巴黎卢浮宫跳广场舞,相关报道不无戏谑嘲讽意味。近日又有报道称,徐州万名广场舞大妈转型暴走族,被指干扰了正常交通。

  “大妈”一词的贬义化,印象中是从“大妈跳广场舞扰民”、“老人要求让座骂脏话”等新闻开始的。彼时,有人下了一个著名论断:不是老人变坏了,是坏人变老了。作出这个结论的理由是,按照年龄推算,文革时祸害中国的那帮最坏的人都老了。

  一直很纳闷,像这样似是而非、以偏概全的论断,何以大行其道?

  所谓广场舞大妈,本身就是不负责任的措辞。跳广场舞的何止是大妈,随便到哪个小区广场看看,人群中不仅有大妈,也有大爷,不仅有老人,也有年轻人,甚至还有小孩。这么多不同年龄的人跳广场舞,唯独和大妈过不去,这是为哪般?说白了,这不过是一种修辞策略,因为这样形容更加形象生动。但正是这种高度概括的媒体修辞和道德评判,把“大妈”给毁了。这样做,对大妈们既不厚道,也不公平。

  坏人变老云云,也经不起任何推敲。从那个时代走来的人,不光有施暴者,也有受害者,还有大多数“沉默的人”。谁有能力甄别,跳广场舞的都是从那个时代过来的“坏人”?别说坐而论道的评论人士,就是到现场采访的记者,也肯定做不到这一点。既然如此,不管三七二十一,把跳广场舞的人都归入“变老的坏人”行列,就是一种典型的话语暴力。这等于把所有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都钉上了道德原罪的标签。

  这样做,更是遮蔽了问题的真相。一到傍晚,跳广场舞的人把音乐开得震天价响,确实扰民。但这仅是跳舞的人本身素质有问题吗?显然不是。这背后实际上体现了公共治理乏力的一面。老人跳舞健身,这是正当需求,但怎么去规范和约束扰民行为,却是管理部门的责任。只对跳广场舞的人大加鞭挞,却不去反思公共治理的缺失,这要么是出于肤浅的看法,要么就是出于怯弱的心理。在这里,大妈成了某些人泄愤的“软柿子”。

  人总是会老的,善待老人就是善待今后的自己。人老不是无所顾忌的借口,年轻同样不是歧视老人的理由。这场轰轰烈烈的羞辱大妈现象,除了让人看到一种野蛮的道德判断,还让人看到一种粗暴的年龄和性别歧视。这场羞辱大妈的狂欢,可以休矣!(魏英杰)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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