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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惩防腐败体系

2014年07月16日 10:3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广州市委印发《中共广州市委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及其《任务分解表》。

  2013年初,市纪委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任组长的起草小组,制定广州市惩防体系建设《实施意见》起草工作方案。市纪委分别召开了市直单位、区(县级市)纪委、市属国有企业、社会专门机构和农村(社区)基层5个专题座谈会,以及广州地区惩治和预防腐败问题专家研讨会,主动走访部分区(县级市)、市直单位、市属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同时,起草小组先后前往多个城市学习调研,借鉴有益经验。

  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市纪委于去年下半年形成了《实施意见》初稿。去年底中央《工作规划》正式颁布后,起草组形成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在征求意见过程中,起草小组共收到修改意见建议70多条,大部分予以采纳。

  提出不少新要求新措施

  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在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要求、总结继承近年来廉洁广州建设有效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实施意见》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新措施,如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指标体系、建立预防腐败数据模型、建立预防腐败清单制度等等,力求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始终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既强调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和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也强调增强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合力;既整体谋划今后一个时期广州惩防体系建设任务的具体措施和工作安排,又对近期的工作任务进行细化、量化和具体部署,力求做到科学管用、务实可行、操作性强。采取了“一文一表”的形式。“一文”就是市委的《实施意见》,“一表”就是与之相配套的《任务分解表》。

  一条主线

  《实施意见》贯穿一条主线,即着力构筑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实施意见》以作风建设为抓手,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体制机制制度改革为动力,体现了教育与监督结合、惩治和预防并重的工作思路,具有较强的系统性和实效性。

  一个目标

  到2017年,广州市“四风”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党风政风和民风社风明显好转,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增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制度更加健全,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更加有效;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加大,消极腐败现象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记者林洪浩、汤南 通讯员穗纪宣)

【编辑:刘彦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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