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群众参与低保标准调整将成制度性规定
低保标准调整是民生关注的一项重点,近日,市民政局制定印发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规程》、《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群众参与制度》的通知,将低保标准调整规程具体明确为8个环节,并将群众参与低保标准调整作为制度性规定执行。
按照制度规定,我市低保标准调整将按照基层调研、近一年内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SCPI)数据统计比较、全国36个中心城市当前标准比较、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草拟调标方案、风险评估、向市政府报送请示、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的8个环节开展。
在基层调研环节,为广泛征求群众对调标工作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使广大群众参与低保标准调整,提高群众对低保制度、低保人群对低保政策制定的参与度,推动我市低保工作健康发展,将群众参与低保标准调整作为制度性规定执行。制度明确参与对象为低保对象、一般群众、专家、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研讨的事项为低保标准的调整幅度。参与模式分为入户调查、集中听取意见、网络收集民意三种。
在入户调查中,市、区(市)县民政局到低保对象家中,了解一段时期内低保对象基本生活消费支出情况,并收集对拟调标幅度的意见。还召集低保对象代表、基层民政工作人员,邀请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座谈,听取他们对拟调标幅度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利用民政局网站开展问卷调查,开设专题信箱,收集群众对低保标准的看法。
对收集到的意见,市民政局将进行整理归纳,参考全国其他中心城市低保标准,并结合我市一、二、三圈层经济发展和保障水平的实际情况,提出低保标准调整建议。同时听取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和成调队关于低保标准调整意见,对低保标准调整建议进行风险评估。 (记者 华露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