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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费成“养人费”导致恶性循环

2014年07月23日 11:13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云南省审计厅日前完成的对云南4个州市车辆超限治理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显示,超限治理经费大部分用于人员支出,占总支出的52%;公路维护保养及站点建设仅占总支出数的16%。(7月22日《中国青年报》)

  治理超载的正当性毋庸置疑。按理说,治理超载所收缴的赔补偿和罚没款,应当主要用于公路的维护保养。罚款应是治超的手段,而不能异化为执法的目的。可是,当大部分治超收费变成“养人费”,当执法人员的工资福利与治超收费密切相关,那么,治理超载就难免被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裹挟。

  而在路桥收费畸高的背景下,“罚款经济”无疑使得货车运输成本进一步加重。正如一名货车司机所抱怨的:“我们也不想超载,我们也想遵守规章制度,可是,遵守了这活就没法干。”不超载就不赚钱甚至亏本,这是许多货车司机面临的共同困境。不得已,司机们只好超载;超载会被罚款,不得已,司机们只好更多地超载,由此导致“越超越罚、越罚越超”的恶性循环。路桥收费以及“罚款经济”所导致的畸高物流成本,不仅影响企业经营,而且影响产品及服务价格,进而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成本密切相关。

  要从根本上治理超载,一方面需从降低路桥收费着手,另一方面需从遏制“执罚经济”着手。而遏制“执罚经济”重在祛除执法人员的逐利冲动,让治超收费与执法人员的待遇脱钩,同时像打击超载一样打击公路乱罚款、乱收费。(晏扬)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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