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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用立法来破解“热”矛盾

2014年07月28日 10:15 来源:兰州日报 参与互动(0)

  7月24日,市人大召集各方代表,就我市城市供热进行立法听证。这是我市首次就立法工作举办听证会。在听证会上,各方代表就公众较为关心、实践中存在不少争议的问题,如供热计量收费、热用户室内温度、供热管网的管理、维护责任划分、热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管理等进行了观点阐述和辩论(详见《兰州日报》7月25日一版)。

  供热,关系到百姓冷暖和社会的稳定,供热问题解决的好坏还关系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供热作为一种公共产品进行市场化改革是我们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如同许多已经由福利性质改革为市场供应的项目,这项改革涉及每一个城市居民,从福利性质改为市场化供应,是重大的利益调整。近些年来,随着供热的市场化推进,各种矛盾和纠纷也日益增多,因此,亟需通过立法手段来明确各方的市场地位,明确各个利益相关方的权利责任,明确纠纷产生后的解决方式。兰州市在供热市场化改革中能及时跟进立法,启动立法听证程序,无疑是对推进法治社会的积极响应。

  过去,涉及像供暖这样的重大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如何有效管理并满足社会需求,政府更多是采取行政化手段。但正如城市供暖所反映出来的越来越复杂的利益格局和管理难题,面临经济转型过程中政府的种种尴尬,继续采取行政手段只能是权宜之计。事实上,用立法方式来规范和解决这些矛盾已经是大势所趋。一些地方政府也意识到政府不是万能政府,行政手段也不能解决所有社会生活的矛盾,必须让立法机关站出来用法律来说话,即让供需双方能有机会站在一个公平的平台上讨价还价,通过立法来最终化解这些“老大难”问题,而不再被动等待政府的行政命令。

  毋庸讳言,过去,我们很多涉及公共利益和公共产品的立法“流程”,公民的参与程度很少,更多时候是立法部门、行政部门和部分业内人士、法律专家在主持和议定,人民群众某种程度上成了立法的旁观者,从市民的角度考虑的问题往往就不够周全,甚至出现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这次就兰州市城市供热进行的立法听证,18名听证陈述人和18名来自各行各业的旁听代表,立法工作者、相关管理部门的提案人齐聚一堂。各方代表围绕采暖费收缴、室内温度、供用热双方的权责、供热管网的管护、第三方监督取证、供暖期期限等五个方面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可谓进行了一场直抒胸臆、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健全法律制度的交锋。这种带有利益博弈性质的听证会,增强了立法工作的透明度,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汇聚民情,而且为政府工作以及由政府主导的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法制渠道。(徐晓兵)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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