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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见义智为”也应该提倡

2014年07月28日 14:30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不恰当的救援行为酿成惨剧,这样的事情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了,而导致这些惨剧的原因也是如此相似:当事人缺乏救护别人的必要条件,却贸然施救,最终惨剧就发生了。在见义勇为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见义智为也应该提倡。

  其一,所谓见义智为,不是不为,而是要冷静、科学施救对于新闻中的施救者一个常识是,下河救人之前,脱掉衣服是必需的准备工作,而李本超不脱衣服就直接跳下河去,我们不禁为他扼腕。

  其二,我们在肯定李本超们见义勇为的同时,也应该宣扬一种见义智为的行为理念。事实上,作为一名“旱鸭子”,李本超也可以第一时间内寻找其他会游泳的人员,或者直接拨打电话向警察报警。

  其三,生命对每一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且并非只属于我们个人,更属于我们所爱的人和爱我们的人。在宣传见义勇为精神时,生命教育也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而生命教育当是见义智为的理论基础。

  勇为是前提,智为是方法。所谓处处留心皆学问,见义智为不仅仅发生在事情发生之时,一些事前的救急技巧训练也应该被纳入到智为的环节之中。因为防患于未然,才能做到遇事不慌张,才能体现见义智为的“智”。(钱兆成)

【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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