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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学校体育馆放假将对外开放 每日至少4小时

2014年07月29日 09:46 来源:广州日报 参与互动(0)

  至少每日开放4小时 鼓励参与锻炼市民购买保险 预计秋季开学后实施

  去年11月,《广州市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要求公办中小学校和市属高校的体育场馆、附属设施向社会开放。昨日,广州市教育局就《广州市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向社会开放,其中寒暑假每日至少开放4小时。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全市学校的开放条件进行鉴定,并列出具体开放学校的名单,开放工作预计会在秋季开学后进行。

  据市教育局统计,2011年全市已经有622所学校向公众开放设施。《征求意见稿》要求,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课余时间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学校也应当安排时间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应当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暂时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公办学校可以不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万一校外人员在学校运动场馆受伤,责任如何认定?《征求意见稿》建议学校鼓励参与锻炼市民购买保险。

  开放标准 体育设施相对独立

  那么,什么样的学校才算是具备开放条件呢?《征求意见稿》指出,学校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体育设施相对独立,有独立的通道进入体育设施区,或体育设施区能通过物理方式与其他功能区隔断;二是有保障校园稳定、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加强防范安全隐患的管理措施。

  根据这份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所管辖的公办学校是否具备开放条件进行鉴定。经教育行政部门鉴定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原则上应在当年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

  同时,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体育行政部门统筹完善学校体育设施,积极支持暂时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逐步完善体育设施,使其具备开放条件。

  谁来管理 可外包或俱乐部制

  学校的体育场馆和设施一旦开放,就涉及管理问题和成本问题。《征求意见稿》建议,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外包管理、青少年俱乐部管理、与街道社区(镇村)联合管理或学校自行管理等主要管理模式,确定管理单位。

  其中,外包管理是指学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承包给有资质的外单位管理。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所管辖学校体育设施统一进行外包管理。

  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管理是指经各级体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并依托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在民政部门注册的民办非企业。学校将相应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委托该俱乐部管理,学校应与该俱乐部签订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学校也可以与街道社区(镇村)联合管理是指学校与所在街道(镇)、社区、村委等联合对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进行管理。学校应与联合管理单位签订使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轻学校的管理负担,实现多方受益。

  此外,学校也可采用刷卡进校园的方式对开放体育设施进行自行管理。社区居民和青少年学生凭市民卡、学生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校园体育场所进行体育锻炼。

  如何收费 特定群体可享优惠

  《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的必要支出,由各级财政根据具体情况给予补助。广州市体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制定学校体育设施免费开放及优惠开放的财政补贴标准。

  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可以适当收取费用,收费参考标准由价格行政部门会同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制订。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应对伤残人士、老年人实行5折优惠,对低保对象、学生实行6折优惠。向社会开放所得收入使用,依照《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执行。

  开放对象主要有:学校周边社区居民、青少年学生和社会团体组织。《征求意见稿》要求:公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学校体育设施每天向社会的开放时间不少于4小时;周一至周五学生离校后,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2小时。

  向本校学生免费开放的时段应当与向社会开放的时段错开。全日制寄宿学校在学生住宿期间,可不开放。

  潜在风险 制定安全预案

  万一社会人员在校内运动时受伤或发生意外,责任如何认定?此次的《征求意见稿》对风险管理也给出了建议。

  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管理单位应制定安全预案,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学校应办理公众责任保险,鼓励参加锻炼的市民依法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对于有风险性的体育活动,学校可采取与体育设施使用者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对开放期间因场馆设施和管理等原因引发的人身伤害事故,由保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

  “买保险”可行吗?一些已经开放了运动场馆的学校告诉记者,“普通保险很贵而且保证范围有限。”某学校的相关人士谈到,之前一位老年人穿着拖鞋去学校游泳池游泳,下楼梯时滑倒了,老人说是学校没有做好防护措施,最后学校只能承担医疗费用。“无论是否我们的责任,压力都非常大。”

  这位人士建议,由教育主管部门牵头,与保险公司商定,就学校开放体育设施制定相应的“险种”,用于赔付。

  成功经验 “以馆养馆”可三赢

  事实上,广州的公办中小学向社会开放体育设施一直在探索和实践中。比如,去年12月,广铁一中亚运城校区成立了铁一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该俱乐部由省体育局批准,属于非营利性组织,由广铁一中独立管理。该俱乐部收费约为市场价的1/3~1/2左右,学生也能获得折扣。

  广铁一中亚运城校区对社会开放的场馆价格为:羽毛球场32元/小时,学生可以八折;室内篮球场10元一次不限时,室外只要5元一次。该校的恒温室内游泳池曾作为亚运比赛用途,成人价格为15元左右/次,学生10元/次。

  广铁一中德育处主任谭齐亮说,学校安排了3名保安以及6至7名老师看管,这样的价格只够收回“成本”。

  据介绍,广东实验中学仅初中部体育场馆的维护费用,每年就在200万元左右。如果不开放,那么这个费用就完全从学校办学经费中支出。学校通过三种途径将场馆向社会开放:第一种是学校与奥龙堡运动俱乐部签订协议,后者负责在课外时间运营省实初中部羽毛球馆、游泳馆、健身俱乐部;第二种是省实成立了体育俱乐部,在周末开放田径场和篮球场,社会人士可预约付费使用。第三种是省实承办街道、社区及部分社会组织举办的公益性活动,这是完全免费提供场地。

  运营得当则实现了“以馆养馆”,是一个“三赢”的局面。首先,学校的教学和活动需要可以得到满足;其次,学校为市民体育锻炼提供服务,履行了自己的义务;第三,其运作所得能够满足其自身维护和更新的需要。(文/记者黄茜 通讯员穗教宣)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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