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工商部门约谈商贸企业 提醒:不得擅抬物价
2014年07月29日 10:50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昨日下午3时许,海口市工商局秀英工商所的执法人员来到秀华路、秀英大道上的超市及购物广场,约谈多家商贸企业,了解他们所售商品的价格变动情况、各类生活物资的储备供应情况,提醒商贸企业在台风过后的灾后重建时期,不得擅抬物价,不得向消费者销售霉变、劣质、泡水的商品。记者了解到,7月19日以来,海口市工商局已组织工作人员,多次约谈相关企业,开展灾后市场专项整治,维护市场秩序稳定。
据了解,台风过后,海口市工商局于7月21日下发了《关于灾后加强市场监管倡导诚信经营的通知》和“天灾无情人有情,大灾面前讲诚信”倡议书,督促各类经营企业恪守诚信经营的原则,抗灾期间不涨价,不销售泡水、霉变、劣质的商品。
秀英区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到辖区内的粮油市场约谈了全部19户粮油批发商,批发商集体承诺不涨价,不销售泡水、霉变的粮油。同时,秀英工商所为坚持不涨价的超市开具12张柴油加油证明,确保商家正常营业。
琼山工商分局约谈南北蔬菜批发市场的批发企业,要求各批发企业守信经营,确保灾后菜价稳定。(记者 罗安明)
【编辑:刘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