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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筑好笼子管住“小金库”

2014年08月01日 08:29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审计署近日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8月份起,在全国深入开展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单位“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可谓五花八门:靠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的存在,不仅导致会计信息失真,扰乱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和国有资产的流失,影响经济健康发展,而且诱发和滋生了一系列腐败问题,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人们对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活动并不陌生。2009年,中央就曾开展过一次为期3年的专项治理活动,取得了突出成效和成绩,截至2011年11月底,3年来从全国纳入“小金库”治理范围的110多万个单位中共发现“小金库”60722个,涉及金额315.86亿元。然而,时间才过去3年,中央又一次开展专项治理活动,表明作为腐败温床的见不得人的“小金库”现象再一次死灰复燃。在中央出台“八项规定”的情况下,仍然有一些机关单位从“小金库”中提取资金,用来发放奖金福利、请客送礼、公款旅游等。由此说明依赖“运动战”模式治理,虽然在短期内能够取得显著成效,一旦回归常态管理模式,“小金库”问题就会死灰复燃。

  “小金库”现象之所以难以根治,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违规的成本太低,风险太小,不足以形成威慑效应。一直以来,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是整改为主,承诺为辅,以罚代法。虽然也问责处分了一部分人,但在程序上以自查为主,抽查为辅,而不是全面性的审计与检查,自然也就会挂一漏万。“小金库”产生的根源其实是利益自肥,成为小圈子和小集团的私房钱。这部分钱再隐秘,也有收与支两个渠道,故而通过制度建设管住渠道,才能从根本上防止“小金库”产生。

  首先,必须深化财政预算体制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加强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的预算收入管理,及时依法按规上缴国库,对机关单位的银行账户实行单一账户和透明化管理制度。纪检监察部门与财政部门、国库和商业银行之间必须建立资源共享的大数据库,彻底改变机关单位事实存在的“两本账”、“两个银行账户”现状,从而切断“小金库”的资金来源。其次,完善财务管理体制,强化预算支出管理,实现阳光财政,管住花钱的出口。比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全面推行和落实财政票据管理的电子化和透明化。最后,强化对建立和使用“小金库”问题的问责机制和惩治力度,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不管建立和使用“小金库”的主要目的是干什么,也不论“小金库”中的资金最终流向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口袋或者少数领导干部的口袋,还是以单位名义送礼,都必须对建立和使用单位的主要领导干部、财务分管领导以及直接财务经办人以贪污罪、私分国有资产罪等罪责追究刑事责任,按照违法犯罪行为处理。

  本质上讲,治理“小金库”属于“如何约束权力”的命题。筑好制度笼子当然很重要,更关键的是要让笼子发挥有效的作用。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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