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部署下半年工作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7月31日上午在广州闭幕。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龙云出席会议。常委会组成人员63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黄龙云强调,要加强常委会的会议管理与会风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情有可原,但经常请假会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从下半年起,省人大常委会将公布常委会组成人员请假和出席会议的情况,接受人大代表、社会和媒体的监督。常委会组成人员要积极履职,认真准备审议发言,做到发言有质量、履职出成效,不辜负省委和全省人民的期望。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州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广州市南沙新区条例》、《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珠海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的决定》的决定;表决通过关于批准广东省2013年省级决算的决议、关于加强广佛跨界河流、深莞茅洲河、汕揭练江、湛茂小东江污染整治的决议;表决通过关于接受黄平辞去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上,黄龙云通报省人大常委会201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部署下半年工作。他说,上半年,省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优势,依法行使职权,为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增创发展新优势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要围绕省委决策部署,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抓紧推进由人大承担的相关改革工作和项目任务,积极参与我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升级、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等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
黄龙云强调,要强化主动担当意识,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的质量,夯实开门立法的基础,通过本届人大的努力,形成广东立法多方参与的机制,在制度、队伍、相关平台和渠道设计上取得重大进展;监督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对“四河”流域污染整治、农村垃圾收运、财政重要专项资金的绩效评估以及社保信息公开等工作上,继续探索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监督制度,增强监督合力;探索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工作,逐步推进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化,争取年底建成并试运行基层人大代表与省人大常委会在线交流平台,为基层代表的履职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要加强人大常委会自身建设,坚持不懈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和实践探索,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努力推进学习型人大建设,探索建立常委会领导班子、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大代表和省人大机关干部四个层面的学习制度,组织好集中学习报告会和小组学习讨论。
会上,黄龙云等向省法学会、省工商业联合会、省律师协会、省青年联合会授予“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牌匾。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报组建广东省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情况和《广东省信访条例》宣讲及实施试点工作情况。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肖志恒主持会议,副主任雷于蓝、周天鸿、陈小川、陈继兴、黄业斌,秘书长陈逸葵出席会议。副省长许瑞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