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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大活人“被死亡”岂止是诅咒

2014年08月01日 15:08 来源:大连日报 参与互动(0)

  百姓大事,莫过于生死。对生者言其死,只怕是让人无法接受的诅咒。近期媒体报道:个别地方、个别单位的居心不良者把一个个大活人注销了户籍。央广中国之声报道,依然健在的海南曾姑梅,在其前单位的档案中已经“病故”了11年了,还被下了《埋葬费通知单》;四川在线报道,“一个大活人去审驾照,输入身份证号码居然被告知已死亡!”;华西都市报报道,攀枝花市一王女士发现自己名字出现在一份“辖区死亡人员名单”上;成都商报报道,四川广元一村主任私自将16名70岁以上健在老人纳入死亡名单,上报派出所注销户口。该村主任解释,他的目的仅仅是为了省去组织老人办各种证件的“麻烦”……

  在自己和亲友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被死亡”,这不仅透视出个别人在利益面前极端的自私自利、见利忘义,还透视出作出此事的个别人严重缺失社会道义,全然漠视社会责任。这些案例虽然只是个案,但也足以引起反思和重视。从这些“被死亡”案例中,可以发现一些地方在户籍注销制度和管理上的漏洞,以及个别管理者责任心欠缺,成了这些大活人“被死亡”的帮手。据介绍,四川郫县公安局在郑先生“被死亡”案例发生后,就停止了由相关部门收集死亡人员信息进行集中注销的工作,改为一律由亲属持相关证明前往公安办证中心进行死亡人员户口注销申报。笔者认为,要彻底杜绝此类“被死亡”事件的再发生,不仅要从挽救社会风气上下大力气作功课,还必须从规范、强化管理者责任心等源头上彻底堵住“被死亡”的漏洞,让“被死亡”的悲剧不再重演。(苏畅)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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