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29万困难群众受益
2014年08月11日 11:28 来源:四川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近日从省民政厅获悉,广安市近日提高了当地城乡最低生活标准,这是该市近年来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标准调整幅度最大的一次,全市29万困难群众因此直接受益。
为确保全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广安市决定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年初的320元/人·月提高到370元/人·月,增幅为15.6%;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年初的1920元/人·年提高到2280元/人·年,增幅为18.7%。
【编辑:王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