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出台方案:道路无主井盖破损城管先处置后追责
实施先行处置后,井盖“咬人”将会减少(本报资料图片)
8月11日,市城建局下发了《沈阳市市内市政道路塌陷及无主井盖等相关问题应急处置方案》的通知,要求马路发生塌陷或出现无主井盖,由市或区城建城管部门先行处置再追责,以确保道路通畅及车辆和行人的出行安全。
道路塌陷先排险
根据方案要求,市城建局巡视监管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道路险情,或者接到市城建局指挥中心通报及市民投诉险情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疏散人员、车辆,隔离危险区域,并做好现场监护。同时,要通知道路养护维修部门组织人员赶赴现场勘察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维修。
因自来水管线断裂、排水积水,地铁、电力、人防地下工程造成的路面较大塌陷,市城建局各综合监管中心要及时协调相关单位赶赴现场勘察、排险,必要时协调公安、消防、电力、通讯、医疗、自来水等突发事件相关单位实施协同灭害、灭火、人员救治作业。
无主井盖破损先维修
巡视监管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或者接到市城建局指挥中心通报及市民投诉井盖破损、缺失的情况后,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并立即设置警示标志,疏散人员、车辆,隔离危险区域,并做好现场监护。在主要街路,为确保车辆及行人安全,巡视监管人员在井盖权属单位到达现场后方可离开现场。
各综合监管中心根据现场勘察情况快速确认并及时通知井盖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装、更换,井盖权属单位对城市主要道路的问题井盖要在接到投诉4小时内予以修复。对于市管街路出现的病害井和无盖井,权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未进行及时修复处置的,由市城建局综合监管中心通知专业维修单位先行修复,事后向产权单位追责。
先行处置事后追责成制度
方案要求,处置道路塌陷和马路井盖破损及缺失,其原则就是快速处置,各产权单位和责任主体,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到位,避免推诿。
对于无产权单位或产权单位相互推诿的问题,将按照应急处置方案,启动先行发现处理机制,市管街路出现的问题由市管处先行进行处置,区管街路出现的问题由各区城(建)管局先行进行处置,对产权单位和责任主体应承担的经济责任、管理责任和社会责任实行事后追究和问责制度。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李海英 摄影记者 孙 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