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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严禁”不严 “小金库”水涨船高

2014年08月12日 15:1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据国务院参事刘桓分析,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和国企在内,如以宽泛口径计算,中国每年发生的“小金库”资金总额或在1000亿元以上。(8月11日《京华时报》)

  早在2009年,中纪委即已发布时称最严厉的“小金库禁令”——《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规定,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玩乐、挥霍浪费,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办公楼,滥发奖金福利等行为的有关责任人员,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解释》追究纪律责任。情节严重者开除党籍。

  免职、开除党籍,这样的违纪成本不可谓不高。一旦被摘掉官帽,也就没有权力签字或发号施令,更不要说享受“小金库”。若被开除党籍,则意味着政治生命的终结,哪个领导能承受得起这种处分?然而,如此严厉的禁令面前,以及专项治理之后,“小金库”问题不但没能销声匿迹,反而变本加厉——“随着财政收支的逐年增长,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小金库’也在水涨船高,而且正日趋成为一种常态”,是禁令的严厉程度不够,还是一些官员铤而走险的胆气太壮?

  主要问题在于,“小金库”禁令与相关制度党政纪的执行,是否做到了不折不扣?几个月前,国家审计署公布2013年4月至7月对西电东送工程宁东至山东21个输变电项目的审计结果称,部分工程在建设中存在违反招投标规定、工程投资控制不严、套取建设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电网公司所属部分施工单位编造虚假合同、使用虚假发票等套取电网工程建设资金13.81亿元,用于私设巨额“小金库”。这实际上已经超出了违规违纪范畴,涉嫌集体贪污、诈骗、私分国有资产。然而,如此令人震惊的“13亿小金库”问题,我们至今并未听到哪些责任人被免职、开除党籍。

  不管怎么说,“小金库”总额或在千亿以上的事实,都证明“小金库”问题在顶风而上,而因“小金库”问题被严厉问责的情况,公众听说的并不多。

  严令不严,所以有禁不止,是导致“小金库”水涨船高,并正在趋于常态的根本原因。而这一问题对制度公信、监管公信的损耗要比资金损失更严重。(马涤明)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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